汉中市教育局
汉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汉中市教育局是汉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教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教育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实施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推动汉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均衡教育、质量教育。
三、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依规或授权展开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工作。
五、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统筹管理本系统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指导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外资利用等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域外对我市教育的援助、教育贷款,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各类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学校教师调动。
九、负责全市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指导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的审批,负责全市民办幼儿园的审核。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统筹“智慧教育”和“学在汉中”平台建设,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应用、教育网络安全工作。承担教育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有关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三、制定并落实高层次人才在汉子女入学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制定吸引高校人才服务地方的办法制定。负责生态环境知识进校园和绿色学校创建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职责清单》规定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招商引资等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四、牵头负责全市脱贫攻坚教育脱贫工作。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精准资助体系,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精准资助政策和控辍保学措施,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合力团工作落实。
十五、负责全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和学校、幼儿园后勤保障工作。
十六、协助做好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选聘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和市直教育单位党建、意识形态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承担机关公文处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接待、督查督办、包村扶贫、机关创建、目标考核、党风廉政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劳资工作。承办市属学校间的教师调动工作,协助选聘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配合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相关工作,承办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基础教育科
承担对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德育、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指导普通中小学课程开设、教研教改、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学业(毕业)考试、质量检测评估等工作,指导进城落户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指导民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协助做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活动,指导各县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工作;组织职业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证书管理及招生就业工作;指导学校职业学历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社区教育;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工作;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指导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打击非法办学和非法集资;指导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工作;承担新设民办义务教育、民办普通高中教育注册审批及新设民办幼儿园县区审批注册前的审核备案;负责全市民办义务教育、民办普通高中教育、民办幼儿园的统筹管理;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教师工作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全市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承担教师和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承担全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奖励、惩戒、聘任等审核管理工作,承担教师评优树模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培养、选拔、评审管理等工作,承担特岗教师招录工作。承担汉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建设及校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单位基建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审核基建工程概(预)决算、工程变更以及基建年度计划和投资分配计划,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收支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有关规定并监督落实,承担教育捐款、外资利用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分析有关工作,协助督促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指导教育系统节约型校园建设以及脱贫攻坚、节能减排、移民搬迁、农民工工资等相关工作。
安全稳定科
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学校拟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局属单位、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检查评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校园周边洽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反邪教、反恐、禁毒、防溺水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
学前教育科
承担全市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创建工作,承担全市民办幼儿园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抓好全市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督导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中省市教育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指导县区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重大突发事件、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专项督导,承担全市教育质量督导监测评估工作,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休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控辍保学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徒勇:局长
杨守奎同志:党组书记
梁厚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李玉康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柱东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键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周科同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周伟同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义华同志:副调研员
张俊耀同志:副调研员
郝浩亮同志: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17日,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20年12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4 13:3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