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汉中市政府机构
汉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是汉中市地方政府主管汉中市扶贫开发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全市配套政策和管理细则。
(二)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县区实施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三)负责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协调指导全市行业扶贫工作。协调革命老区扶贫建设工作,协同金融部门开展农村金融扶贫工作。
(四)建立市级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审核、申报工作。
(五)负责市级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中省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审查报备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扶贫整村推进、扶贫移民搬迁、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互助资金等专项扶贫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市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军开展帮扶工作,负责中、省部门单位在汉定点扶贫的联络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八)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外资扶贫项目实施工作。
(九)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动态管理。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统计、监测和年度工作考核。
(十)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转变
(一)增加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实施精准扶贫职责。
(二)增加协调指导行业扶贫职责。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和监督执行;负责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安排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书处理、办动公自化、新闻发布、机要、保密、档案、人民来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接待、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市级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扶贫规划建设科
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负责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和管理细则;负责编制贫困地区基本建设、重点村建设和移民搬迁年度计划;负责下达基本建设、重点村建设和移民搬迁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扶贫工作,组织实施“雨露计划”扶贫技能培训和贫困地区科技培训、技术推广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效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年度工作考核验收;负责组织革命老区基本情况、总体开发思路、扶持政策等基础性调研;负责编制老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申报立项;负责基层干部扶贫政策和业务管理培训;负责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
扶贫项目管理科
负责研究制定产业扶贫、信贷扶贫、社会扶贫的政策和管理细则;负责制定社会扶贫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开展市级部门单位包村扶贫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农产品加工、信贷扶贫项目,协调落实信贷资金投放,检查项目建设情况;评估、审核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建设和社会事业信贷扶贫项目,建立信贷扶贫项目库;负责小额扶贫到户贷款项目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产业扶贫和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中、省部门单位联县包村扶贫的协调、联络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管理规定;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考察、评估、审核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建立项目库;负责下达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组织考核验收;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业务管理知识培训工作。
现任领导
康虎生 党组书记、主任
彭庆桦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兴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民生 副调研员
张维军 副调研员
所获荣誉
2021年3月1日,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1 12:3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