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妇女联合会是按照《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下设的地方妇女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
男女平等。汉中市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汉中市妇女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每年举行一次。汉中市已召开了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全市有汉台、南郑、城固、洋县、勉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和汉中经济开发区12个县区妇联、234个乡镇(街道)妇联、2842个村妇代会和40个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
汉中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另外,汉中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汉中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汉中市维权协调领导小组、汉中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在市妇联。
(三)宣传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和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市上有关妇女儿童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六)指导基层妇联依照《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与团体会员的联系并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