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缴款书
专用缴款凭证
汇总缴款书是专用缴款凭证。
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是税务机关自收现金税款、基金、费用及其滞纳金和罚款,以及委托代征代售单位(人)代征税款、基金费用及其滞纳金后向银行汇总缴款时使用的一种专用缴款凭证。专业银行成功扣款后,应定期将所扣的款项,根据《电子税票》中的信息按要求进行汇总,分别开具各类汇总缴款书,将所扣的税(费)款及时划缴国库及各基金(费)专户。
根据《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的信息生成汇总缴款数据。生成的汇总缴款数据可以是一票一税,也可以是一票多税。
(一)生成一票一税汇总数据,使用的票据是《税收通用缴款书》。
(二)生成一票多税汇总数据,使用的票据是《税收通用缴款书(联网专用)》。
(三)根据电子税票的信息生成社保费的开票信息,开具社保费通用缴款书。
(四)根据《电子税票》的信息生成各基金(费)的开票信息,填开其他各基金(费)票证。
(五)汇总缴款书的使用
1、税收收入(10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联网专用)》或《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通用缴款书》适用一票一税;《税收通用缴款书(联网专用)》适用一票多税,使用规则为:相同征收机关且注册类型相同的所有税种均可以打印在一张税票上,但文化事业建设费必须单独填开;
2、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费,使用《安徽省**保险费通用缴款书》,但开票应单独填开。
3、水利基金,使用《安徽省水利基金专用缴款书》;
4、其它基金费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缴款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4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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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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