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镇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下辖镇
永春镇,隶属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地处朝阳区南部,东与新湖镇隔新立城水库相望,南与乐山镇接壤,西与富锋街道相连,北与南关区幸福乡毗邻,距朝阳区人民政府10千米,区域总面积57.21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清嘉庆元年(1796年),名长春堡屯。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设永春堡乡,属大电区。
1961年,永春堡乡改永春公社。
1983年,永春公社改为永春乡。
1995年,划归朝阳区。
1997年,由永春乡撤乡设镇,改为永春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永春镇下辖长岭子、平安、农丰、向阳、长春堡、义和、柳家7个行政村。
截至2020年6月,永春镇下辖7个行政村:长春堡村、平安村、向阳村、长岭子村、柳家村、义和村、农丰村,镇人民政府驻长春堡村3299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永春镇地处朝阳区南部,中心位置位于东经125°15′,北纬43°45′,东与新湖镇隔新立城水库相望,南与乐山镇接壤,西与富锋街道相连,北与南关区幸福乡毗邻,距朝阳区人民政府10千米,区域总面积57.21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永春镇地处松辽平原,东部为低山丘陵,地势平坦,南略高北略低;境内最高点位于高家店,海拔204.9米;最低点伊通河出境点位于义和村,海拔158米。
气候
永春镇地处中热带,属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受蒙古冷高压控制,气候比较寒冷,降水少;夏季盛行暖湿气流,雨量较多;秋天西南风南撤,冷暖交替,多为秋高气爽天气;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平均风速为3.3米/秒。冬季受蒙古冷高压控制,气候比较寒冷,降水少;夏季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开始北眺,盛行暖湿气流,雨量较多;秋天西南风南撤,冷暖交替,多为秋高气爽天气;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平均风速为3.3米/秒。
水文
永春镇境内河道属松花江流域;境内有伊通河、永春河两条水系。
自然灾害
永春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低温;旱、涝灾害出现概率48%;严重的一次大旱发生在2001年6月,严重的一次大涝发生在2006年8月。
人口
2011年,永春镇总人口1901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53人,城镇化率15%;另有流动人口538人。总人口中,男性9664人,占51%;女性9348人,占49%;14岁以下2532人,占13%;15—64岁15011人,占79%;65岁以上1469人,占8%;以汉族为主,达18632人,占98%;有满、朝鲜、蒙古、回4个少数民族,共380人,占2%,其中满族202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3%;朝鲜族151人,占39.7%。2011年,永春镇人口出生率6.25‰,人口死亡率4.4‰,人口自然增长率1.8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31人。
2017年末,永春镇常住人口为17148人。
截至2018年末,永春镇户籍人口为20105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永春镇财政总收入0.46亿元,比2010年增长8.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12亿元,比2010年增长13%;人均财政收入0.21万元,比2010年增长8.4%。2011年,永春镇农民人均纯收入8920元
2018年,永春镇有工业企业13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1个。
农业
2011年,永春镇有耕地面积56415亩,林地面积3900亩。2011年,永春镇农业总产值2.6亿元,比2010年增长2.8%,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4.3%。永春镇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2011年,永春镇生产粮食31500吨。永春镇经济作物有蔬菜等。2011年,永春镇蔬菜种植面积2400亩,产量6890吨,主要品种有黄瓜、西红柿、茄子等,其中黄瓜1200吨,西红柿450吨,茄子230吨。永春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2011年,永春镇生猪饲养量1.8万头,年末存栏1.1万头;牛饲养量1700头,年末存栏810头;家禽饲养量31万羽,上市家禽16万羽。2011年,永春镇生产肉类11195吨,其中猪肉6389吨,牛肉1342吨,禽肉3228吨;鲜奶141吨;畜牧业总产值1.7亿元。2011年,永春镇水果种植面积100亩,产量100吨,主要品种有西瓜、甜瓜、杏、李子、葡萄、海棠等。永春镇渔业以淡水养殖为主。2011年,永春镇渔业总产值500万元。。
工业
永春镇初步形成了以饲料加工、机械制造、建筑材料加工、汽车零配件为主的工业体系,规划了饲料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加工产业集群;工业总产值从1949年的2万元,增加到1978年的400万元,2011年达到4.8亿元,比2010年增长10.2%,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5.5%。
商贸
2011年末,永春镇有商业网点60个,职工123人。2011年,永春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2亿元,比2010年增长10%;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0.4亿元,比2010年增长8%。
金融
2011年末,永春镇有2家银行在境内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存款余额为1.7亿元,比2010年增长3%,是1978年的700倍,人均储蓄8941元;各项贷款余额0.36亿元,比2010年下降13%。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永春镇有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436人,专任教师4人;小学5所,在校生637人,专任教师10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60人,专任教师3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科技事业
2011年末,永春镇有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700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永春镇文化队2个,文化体育协会1个;有文化专业户2户,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7个,建筑面积420平方米,藏书2万余册。2011年末,永春镇有体育场地2个;10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2%。2011年末,永春镇有线电视用户数为250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10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永春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9个,其中有卫生院1个,村级卫生所7个;病床2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张,固定资产总值0.1亿元;专业卫生人员16人,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注册护士3人。2011年,永春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500人次,住院手术90台次,出院病人3500人次。2011年,永春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8.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54万人,参合率96%。
社会保障
2011年,永春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35户,人数44人,支出16.2万元,比2010年增长12.7%,月人均30元,比2010年增长10.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06户,人数504人,支出74万元,比2010年增长43%,月人均122元,比2010年增长2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4人,支出15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54人,支出21.6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2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12人次,共支出4896元;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2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6万元,比2010年增长21.4%;社会福利费15万元,比2010年增长6%。2011年,永春镇新增就业人员150人,有33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9%,全年共帮助10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
交通
永春镇有抚长高速公路过境,境内长7千米,双向6车道;长伊公路过境,境内长7千米,双向2车道。2011年末,永春镇有县乡(镇)级公路6条,总长36千米。
历史文化
永春镇因辖区曾有永春堡屯而得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6 14:26
目录
概述
建置沿革
行政区划
地理环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