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永昌县卍字灯俗),甘肃省
永昌县地方传统民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历史渊源
据《永昌县志》记载,卍字灯俗原是明朝时的北京灯艺,当时毛卜喇村人李姓先生在北京做小商贩,他经常利用闲暇时间绘制卍字灯图谱,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他把绘制在土织白布上的图谱带回家乡永昌,之后卍字灯俗在甘肃省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村逐渐发展。
卍字灯俗有停三年玩一年的习俗,民国十八年(1929年),马仲英屠永昌,卍字灯俗趋于衰弱,1958年毛卜喇村应焦家庄邀请办了一次,1978年又重新恢复了卍字灯俗。
主要活动
永昌县卍字灯俗一般从正月十三开始,到十六日结束,共四天时间。闹灯活动所用图谱绘在一块土织白布上,上面同时标注方位进出口。闹灯时在村中心选择一块空地,按灯谱栽杆,杆高2米,每排19根,横竖各19排,共361根,间距一般为2米,呈正方形排列。主场正中一根为主杆,高8至10米,上挂大型花灯,其余杆上分挂360个小型花灯,象征农历360天。永昌卍字灯俗花灯造型基本以四、五、六为体面定数和基数,象征四时、五方、六合,其上装饰则多象征寓意。花灯的题材内容和造型装饰相结合,体现了中国的传统吉祥文化。
在布阵时,灯场进、出口正面各扎有一道龙门,饰以彩灯,用作屏障,彩门上有八仙灯及灯联,灯联自有讲究,从正月十三到十六各挂一副:彩龙门(八字门)从农历正月十三开始为上元一品,象征天官赐福,紫微大帝;正月十四为中元二品,象征地官赦罪,清虚大帝;正月十五为三元三品,象征水官解厄,洞阴大帝;正月十六为天下太平,象征百病不生。十三到正月十六,每天一字,分别为“荣”“华”“富”“贵”,用360盏花灯组成。灯场对面设12盏生肖灯,寓意观灯者吉祥如意。生肖灯后设置“鳌山”(也叫“灯山”),也用360盏彩灯装饰,逐次排成不同的“祝福”字样。
灯会期间,观灯者从入口进入,在灯场内只能按规定路线行进,游人虽时有见面,但不互相碰撞,只要按规定的路线走,每个灯前均可经过二次,而不迷失方向。串完所有通道后,从出口依次走出。闹灯时,秧歌队每人手拿1.5米高的彩灯顺道盘舞,其表演题材多取材于民间传说,比较常见的有:“八仙过海”“水漫金山”“荷花仙子”“孔雀迎春”等;也有民间谐音表意的,如:“莲莲(年年)有鱼”“吉象(祥)如意”“三羊(洋)开泰”;除此之外,还有历史故事的,比如:《三国演义》《西游记》等;民间小曲则有“锈荷包”“小姑贤”等。在灯场内走完之后,秧歌队又会在场外拉开场面,主要表演内容有:耍熊、闹狮子、跑船、打腰鼓、唱小曲等。
传承保护
传承价值
卍字灯会植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中,表现出浓厚的地方特色,在民俗学及西北地方文化的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永昌县卍字灯俗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深深根植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土壤,表现出浓厚的地方特色和丰富的文化意蕴。闹灯期间的舞龙、舞狮、舞熊、跑旱船、节子舞等表演也体现了当地民俗风情,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
永昌县卍字灯俗将民俗表演、民俗故事融为一体,唱小曲、舞龙狮、踩高跷、扭秧歌等民俗表演使民众找到情感的宣泄,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传承状况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属于传统民间文化范畴的永昌卍字灯俗受到外来文化、强势文化和流行文化的冲击,日渐衰落,濒临消亡,亟待保护抢救。
传承人物
陈永清,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项目名称:元宵节(永昌县卍字灯俗),甘肃省永昌县申报。
保护措施
永昌县文化馆已配合甘肃省非遗中心完成了永昌县卍字灯俗数字化记录工程相关工作,并全面完成馆内数字化记录专题宣传片和短视频宣传片拍摄。
为了使卐字灯俗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永昌县文化主管部门对卐字灯俗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撰写了翔实的文字资料,拍摄了专题片,并对其传承人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保护。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永昌县文化馆获得“元宵节(永昌县卍字灯俗)”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元宵节(永昌县卍字灯俗)项目保护单位永昌县文化馆评估合格。
社会影响
重要活动
2010年,永昌万字灯灯俗在上海世博会亮相。
2018年9月17日,2018年永昌县戏曲进校园活动专场演出在甘肃省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进行,根据永昌县卍字灯俗编排的舞蹈《“卍”字灯红》在活动中演出。
2019年6月13日,“丝路记忆·多彩镍都”金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专场演出在金昌大剧院举行,舞蹈《卍字灯》在活动中演出。
2020年元宵节前夕,永昌县在武当山脚下建成了永昌卍字灯阵,原计划在元宵节期间举办永昌卍字灯俗展演。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永昌卍字灯阵建成后没有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