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公安局
永平县政府工作部门
永平县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6月,现位于博南镇政法小区,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机构概况
永平县公安局主要职责:一是依法对蓄意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其它犯罪分子实施打击、制裁、监控和改造的社会效能(即专政职能);二是依靠人民、保护人民,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人民服务,充当人民公仆与卫士的社会效能(即民主职能)。内设机构24个: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局政工监督室,局法制室,局纪检办,局通讯科,局后勤保障室,局指挥中心,局刑事警察大队,经济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局计算机网络监察大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博南派出所,杉阳派出所,厂街派出所,水泄派出所,龙街派出所,北斗派出所,龙门派出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综合分析敌社情,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
(三)维护全县政治稳定,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以及反动邪教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治安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工作。
(五)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爆物品等工作,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组织实施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九)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实施社会治安巡逻工作,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负责首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二)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干警的教育、训练、考核、升降奖惩等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林业等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
(十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警用装备建设和管理。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
永平县公安局简介.永平县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之窗.
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永平县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之窗.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5 11:29
目录
概述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