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导航,根据天气、海况预报、船舶性能、技术条件及航行任务,为船舶优选横渡大洋的航线并保证付诸实现的全部技术。据此拟定的航线称为气象航线,它基本上位于大圆航线的两侧。气象导航由气象导航机构实施。该机构将拟定的最佳航线和风浪预报图推荐给离港前申请气象导航的船舶,在整个航行过程中,被导船在气象导航机构的指导下航行,并定时向导航机构报告船位和沿途观测到的气象和水文资料。被导船按照或参考导航机构的气象航线航行,直到安全到达目的港。
根据海洋气候资料、气象和海况预报,结合被导航舰艇的失速函数和约束条件,优选航线并在航行中继续给予修正指导的技术。又称气象航线。气象导航由导航机构向申请气象导航的舰艇提供最佳航线的建议,并在航行中继续给予跟踪服务。其特点是:充分考虑浪、涌、风、流等因素,避开灾害性风浪区,在保证航行安全的条件下,使航行时间最短,经济效益最佳。浪、涌、风、流等海洋水文气象要素对舰艇航速的影响关系式,称为船舶失速函数,可由船模试验或用数学统计方法处理实际航行结果获得。气象导航机构须收集和确定各种类型舰艇的失速函数。气象数据包括短、中期
海洋水文气象预报,实时气象资料和按导航需要编制的气候资料等。考虑任务特点约束条件,通过运筹学的方法由计算机优选出安全、省时的最佳推荐舰艇航线。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海军提出气象航线的概念,在理论和方法上进行了研究,并从实践上加以验证。50年代初,气象导航技术在民用航海上得到应用和发展,成立了专门的气象导航机构。此后,英国、荷兰、日本、苏联、丹麦等国也建立了类似的机构。气象导航对民用航海事业有明显的效益,全世界每月接受导航的船舶在1000艘以上。中国于1981年开始气象导航的理论研究,1988年建立了相应机构,正式开展
海洋气象导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