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偏方”,顾名思义是指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上市出售,或不是正统的药方,其来源不为人知,也不见历代的药学典籍记载,只是在民间流传。“民间偏方”的一大特点是其疗效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它有可能治愈某些怪病;另一方面,它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巨大危害。
在中医药方中,有“
民间方”一说,大概从宋朝开始吧。宋朝对中医中药特别重视,从医药管理机构到医学人才培训机构及研究机构,都较前代齐全。以药方来说,汉代的张仲景、唐代的孙思邈,都曾在他们的个人医学著作中作过比较完整的记述和研究,但与宋朝时期专门化、系统化的整理还是不能相比。宋代开局修方,其中规模宏大的有两次,一次是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至淳化三年,由医官王怀隐、副使王祜等人编修出方书《太平圣惠方》,长达一百卷,书中载方一万六千余种;另一次在宋徽宗政和年间,又编修出一部长达两百卷的《圣济总录》,收载医方两万余种。这两次修方,都是官方医药机构组织的,特别是《圣济总录》成书,宋徽宗亲自写序,从中更能看出强大的官方意识和统摄能力。既然有了官定的药方,那么自然也就有了局方和民间方的区别。本来中药药方的形成和使用,其根据都在民间经验,官定的药方,无疑来源于民间应用药方的广泛征集,差不多就像汉代乐府的歌辞出自民间传唱歌谣一样,这是一个规范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将民间自然性、自发性转化为正统性、经典性的过程。局方既然确定了中医治疗的用药范本(比如从民间所献药方基础上所确定的《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人们便把局方以外的民间方看作偏方或草头方,它们得不到所谓名医的重视,被看作是一般草泽医人的专利,或者江湖郎中的伎俩。但民间方并不会因此消失,它对人们仍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