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社
汉语词语
民社,汉语词语,指民间祭祀土神或指人民和社稷,出自《礼记·月令》。
(1).民间祭祀土神。《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择元日,命民社。” 郑玄 注:“社,后土也。使民祀焉。”
(2).指人民和社稷。 宋 苏轼 《贺时宰启》:“民社非轻,犹承宣而惴惴。天渊靡外,亦戾跃以欣欣。”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公孙夏》:“蕞尔一邑,何能养如许驺从?履任,则一方涂炭矣!不可使殃民社,可即旋归,勿前矣。”
(3).引申指民间。《封神演义》第九八回:“ 纣王 聚敛吸民脂,不信当年放桀 时……今日还归民社去,从来天意岂容私。”
(4).指州、县等地方。亦借指地方长官。 宋 张孝祥 《后土东岳文》:“下臣虮虱,天子使守民社。服事之始,敢敬有谒。”《醒世恒言·三孝廉让产立高名》:“二弟年富力强,方司民社,宜资庄产,以终廉节。” 清 钱谦益 《浙江台州府黄岩县知县周玄昭受文林郎制》:“具官某起自贤书,遂膺民社。”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公孙夏》:“此市侩耳,何足以任民社!”
(5).古代民间自行结集的团体。《宋史·高宗纪五》:“辛酉,诏 淮南 、 襄阳府 等路团结民社。”
(6). 民国 初年拥护 黎元洪的政治组织。
参考资料
民社.查字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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