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是中国台湾法学家
王泽鉴创作的法学著作,全书八册初版分别刊行于1975年、1979年、1981年、1983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
内容简介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丛书共计八册,140余篇论文,主题内容涉及广泛,对大陆民法学理论和实务界较为重要的若干篇论文有人格权之保护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检讨、侵权行为法之危机及其发展趋势、不完全给付之基本理论、法学上之发现、对未出生者之保护、事实上之契约关系、时间浪费与非财产上损害之金钱赔偿、契约上的不作为义务等。
作者在该书中讨论了民商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判例研究的一般方法;以大陆法系传统法理为依托,借鉴英美等国法学发展的经验;以法学的方法论,去阐释、检验法律的适用、发现涵蕴于个案之中的法律原则,创构了一个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的民法学术体系。
作品目录
创作背景
王泽鉴专攻民法,且游学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较为熟悉,尤其是对德国法、英国法及它们在立法、判例上的较新成果。另一方面,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台湾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问题丛生,这对继受于德国民法典的“台湾地区现行民法”提出众多挑战。基于近20年“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在解释适用上存在的基本问题及积累的经验,王泽鉴运用比较法的眼光,运用学说与判例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写成代表作《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该书是王泽鉴教授所著论文的汇集,集中反映了作者20余年间的主要学术成就在书中。乃作者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教学研究的心得,此段期间是台湾民法发展的关键时期。
作品鉴赏
王泽鉴在该套丛书中以理论为依据,以案例为依托,以类型化为手段,以分析法学为方法。作者深入讨论了民商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判例研究的一般方法;以大陆法系传统法理为依托,借鉴英美等国法学发展的经验;以法学的方法论,去阐释、检验法律的适用,发现涵蕴于个案之中的法律原则,从而综合整理个别案例组成体系,并探究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用,创构一个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的民法学术体系。该书的突出特点在于,民法理论研究与民法判例研究结合,谋求学说与判例之相互协同,理论与实务之互相贯通。可称得上“崭新的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研究之风、法学论文写作方法和法学论文样式”。
该丛书研究课题范围广泛,汇集众家学说而独具精辟见解,同时论理深入浅出,遣词造句兼具专业与通俗之妙。
作品影响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丛书,在台湾地区较有影响。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大陆就有该丛书前四册的影印本流行,对中国大陆民法学理论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该丛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该文中王泽鉴所提出的民法研究方法,值得大陆学者借鉴,他的研究结论与创新内容拓展了两岸法学家的研究视野。
出版信息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8册,初版分别刊行于1975年、1979年、1981年、1983年、1987年、1990年、1992年、1996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一书的中文简体字版由著作权人王泽鉴授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独家出版。1998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刊印《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文简体版,共计八册,约220万字。
作者简介
王泽鉴,生于1938年6月2日。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任
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研究所所长。“行政院”法规会、研考会委员。1986年6月11日任中国国民党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1989年6月22日再次任该会委员。1990年任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1994 年7月30日任“司法院”第六届大法官。王泽鉴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