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乐在音乐学领域里,是一个内涵丰富、包容面较广的概念,既包括传统音乐,也包括
现代音乐;既包括汉族音乐,也包括少数民族音乐;总之,凡是流传于民间的具有中国传统音乐总体风格的音乐作品,都在民族音乐之列。
传统音乐是指与现代音乐相对的音乐品种,它主要是从音乐发展的纵向时间关系上得出的概念。它是某一民族在其固有文化传统基础上,通过逐渐积累而发展起来,并在某一历史时期流传的音乐作品。我国传统音乐一般划分为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四大类。按习惯,以清末为时限,凡清以前产生的古代音乐作品均可视为传统音乐范围。除这些之外,某些外来音乐,如果在音乐活动中已同某些传统音乐相融合、形成具有中华音乐文化特征的音乐,也可纳入中国传统音乐的范围。
民间音乐作为中国音乐学的一个特定名称,是近现代音乐理论界为区别于某些非民间音乐类别而提出的概念。它同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一样,均属中国传统音乐的范畴,是我国民族音乐大家庭中的主要成员之一。过去,由于较少从理论上对它们进行比较,因此,民族音乐、传统音乐与民间音乐三者在概念的使用上产生了一定的含混,其实,它们只是中国音乐大概念下因个体之间审视角度的差异而得出的不同结果,其界线是不难区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