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体育是人类体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一种带有民族特点的文化形式的表现,又是一种颇具传统色彩的文化形态。它既是人类体育文化的组成部分,又是民族传统历史文化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种体育文化,它应是不同的民族有目的的、能动地改造人类社会及人类自身的一种客观物质活动;作为一种民族的传统文化,它应具有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自身的形成、发展及生存的历史过程,具有属于其自身的突出而丰富的科学内涵和与其他相关文化形态相融、相隔的文化限定。
民族传统体育的内涵
作为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传统体育,是一种具有独立的文化形态、具有独自生存的发展历史、具有突出丰富文化内涵的民族性的传统文化。其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民族传统体育的形成,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既是人类自身实践活动的结果,同时在其发展和形成过程中,更深深地受到传统习俗、传统道德、传统教育等相关传统文化形态的影响。
其次,正是由于其本身的“民族性”和“传统性”,使民族传统体育成为了一种具有特殊形式的体育活动方式。这就是以竞技强身为核心的体质训练和以表述情感为核心的心理再现。而这两种价值的表现方式,常常是寓于同一种体育行为,成为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而存在的重要基础。
第三,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的综合形态,始终与周围环境的其他文化体系有着互相依存和互相作用的紧密联系,成为一种与外界自由地进行物质和信息交换的文化开放系统。这既为不同运动方式和特点的民族传统体育向世人展示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不同形式从不同民族和现代体育中汲取“营养”打下了基础。
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
作为一种民族性的传统体育文化,在其内涵和传统文化特征的基础上,本身概念可以表述为:民族传统体育是由各民族创造的为获得增强体质的技能而进行的竞技娱乐和教育的一种综合性文化形态,是各民族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方式的一种动态过程的复合体,是民族文明进步所形成的一种传统的文化生活方式,具有各民族自己的特征。
对民族传统体育概念的理解,应把握以下4个原则:
民族传统体育是一个系统,一个整体,任何割裂或孤立民族传统体育系统的概念,都不是科学的、完整的概念。
民族传统体育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静态角度的考察,容易使民族传统体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过宽或过窄,只有动态角度的理解,才能使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更为具体和准确,并符合实际。
民族传统体育是民族体育的“人”化,也即民族文化中的传统体育文化。置于民族传统体育概念中心位置的是“人”,即作为传统体育主体的参与者。
民族传统体育是各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各民族对人体自身的认识和以身体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健身和娱乐活动,又是人们用来寻求增强体质技能训练的一种特殊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