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宪党
民国初年的政党
民宪党是民国初年袁世凯统治时期出现的一个资产阶级议会政党。它以“巩固民主政体,励行立宪政治”为宗旨,具有反对袁世凯专制独裁、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进步性,历来受到历史学者的重视。
历史沿革
1913年8月,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袁世凯以武力统一了南方各省,并随即向国会(参众两院)中的国民党议员和在北京的国民党党员发难。
公民党于1913年9月成立后,由于袁世凯的大力扶持,在国会中占有相当势力。与此同时,袁世凯提出所谓“增修约法草案”,要求国会修改临时约法,争取宪法公布权,扩大总统权力,悍然向象征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约法、议会进攻。国民党议员的一举一动,无时不受到监视。袁世凯毁法叛国的图谋、破坏民主共和制的居心已日益显著。国民、进步(含新共和党)两党深受刺激,亦深感压力,其中所谓“激进”或“开明”的议员,为表示其制宪的决心,遂捐弃前嫌,积极图谋相互提携的合作办法。据众议员王绍鏊回忆:在《天坛宪法》起草委员会(由参众两院各选出宪法起草委员30名组成)中,正在酝酿民宪党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中进步党议员汪荣宝、丁世峄,国民党议员张耀曾、谷钟秀、汤漪,还有共和党议员黄云鹏、解树强等一部分人酝酿成立民宪党,其主张是拥护宪法草案,拥护民主”。另进步党骨干、后出任议员的刘以芬在其《民国政史拾遗》一书中也曾写道:“当民国二年十月间,袁世凯渐露不利国会之企图,该党(进步党)刘崇佑、李国珍、蓝公武等出而联合国民党一部分议员组织一民宪党,其意无非欲结合国会中优秀分子,与恶势力相奋斗。”经双(三)方协商同意,合并组织民宪党,以同对手相抗衡。乃于1913年10月21日,举行该党成立会。其实,早在是年10月16日,沈钧儒、丁世峄、孙润宇等15人即向社会散发一宣言书,宣布创建民宪党(21日公诸报端)。而北京的某些报纸随即发表消息,声称该党业已成立:“国民党中领袖吴景濂、谷钟秀、张耀曾现与进步党之丁世峄、李国珍、刘崇佑等合行组织一民宪党,特于今(16)日开成立大会。”此时距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11月4日)仅约20日。陶菊隐之《六君子传》称孙毓筠曾组织民宪党,并非事实。
先是,国民党方面的张耀曾(字熔西,云南人)、谷钟秀(字九峰,直隶人)、汤漪(字裴予,江西人)、孙润宇(字子涵,江苏人)、杨永泰(字畅卿,广东人)、沈钧儒(字衡山,浙江人)、张治祥(字辑五,四川人)、曹玉德(字运生,安徽人)、钟才宏(字百毅,湖南人)等所谓“激进分子”,进步党(含新共和党)方面的丁世峄(字佛言,山东人)、李国珍(字硕远,江西人)、蓝公武(字志先,江苏人)、刘崇佑(字崧生,福建人)、汪彭年(字瘦岑,安徽人)、解树强(字斐青,江苏人)等所谓“开明分子”,均于先一日即20日,发表脱党声明书(又称理由书),各自脱离其原属政党。宣称他们之所以与旧党断绝关系,另组新党,是因国民、进步两党均不能“以正当方法致政治于轨道”,“激烈者以破坏为能事,温和者以将顺为姑息”。这几句话含意很清楚。在他们看来,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发动的反对袁世凯专制统治的“二次革命”(赣宁之役)是“以破坏为能事”,不免过于“激烈”了;进步党在梁启超等人的操纵下,迁就袁世凯的独裁统治,一味姑息,不免太过“温和”了。21日,民宪党“成立”时,发表宣言和布告,以拥护宪法草案相号召。宣言略谓:“吾国肇造共和以来,朝野士夫每苦于政争之激烈,间有唱无党之说以鸣高,揭超然之旗以自好者……回顾两年来,政党之变迁,虽波谲云诡,变化无常,可一言以蔽之,曰未入政党之正轨也……昔以之接纳权要者,今以之牢笼多士,盖自晚近以来,奢靡相高,廉耻道丧,狡黠者流乘此弱点,诱以金钱,故党徒百千不难瞬息云集,既非政见结合,复非意气相孚,财聚则聚,财散则散,虽蒙政党之皮,而其实无异投机事业耳……今敢正告于我国人曰:吾党自身由群策群力相结合,以贯彻民主精神,励行立宪政治为旨归,对于国家负忠诚之义务,有撼摇吾民主国体者,必竭全力以维持之保护之;对于政治,先之以培养国力,继之以发扬国光。政府而遵循宪法常轨者,吾党引之为良朋;政府而逸出宪政常轨者,吾党认之为公敌,不为阿谀,亦不事攻击,以公平之态度,为宪密之监督,此吾党同人所夙夜兢业,引以为责者也。”布告则称:“兹不得已宣言与旧党断绝关系,更集同志创建民宪党,共济时艰。邦人君子有赞同斯志者,愿与之共从事焉。”其共同署名者有孙润宇、沈钧儒、张耀曾、谷钟秀、汤漪、杨永泰、张治祥、曹玉德、钟才宏及丁世峄、李国珍、蓝公武、刘崇佑、汪彭年、解树强等。这一宣言,系针对袁世凯叛迹而发,而含沙射影指责公民党等御用党“蒙政党之皮,而其实无异投机事业耳”。此时,在国民党内部,亦存在意见分歧,有主张解散旧党而全部合并于民宪党者,有主张保留有光荣历史的国民党党名者,有主张以全党党员改组一新党与民宪部(党)分道扬镳者。争论结果,支持吴景濂、李肇甫等人的主张,维持旧党之名,而与民宪党互相联络。民宪党一经出现,在国会中,又形成了国民、进步、民宪、公民四党对立的局面。
民宪党一经宣告成立,即于北京宣武门大街(一作北京顺治门大街路西)门牌62号原民国报馆旧址组设民宪党筹备事务所(民国报馆已取消),以资筹备各项事务。对此,有专家学者著文指出,这并非该党业已成立,而是属于发起筹备,正式成立,尚须时日。挂牌前一日,汤漪、张耀曾等10余人在事务所开会,“公同讨论组织该会(党)手续”。23日,汤漪等又在事务所开会,“公同讨论该党一切进行事宜”。11月7日,汤漪等10余人又在事务所开会,“公同讨论该党应进行事宜,提议拟办党章及选举干事”,但因到会人数过少,拟订党章及选举干事两项未能进行。一周之后,即11月12日,汤漪等共13人复在事务所开会,讨论该党党员一览表,“如有错误,自行更正”,并推定丁世峄负责党章修订事宜,一旦修订“完善”,即行呈请“立案”。该党党员一览表所载党员共有40名,除去发起人(首事人)孙润宇(众议员)、沈钧儒(原浙江教育司长)、解树强(参议员)、蓝公武(参议员)、张耀曾(参议员)、汪彭年(众议员)、李国珍(众议员)、汤漪(参议员)、谷钟秀(众议员)、刘崇佑(众议员)、丁世峄(参议员)、杨永泰(参议员)、曹玉德(众议员)、钟才宏(众议员)、张治祥(众议员)以外,尚有黄云鹏(字美涵,四川人,众议员)、郑际平(字平甫,浙江人,参议员)、周之翰(字文山,甘肃人,众议员)、黄懋鑫(江西人,众议员)、周继潆(字萍洄,浙江人,众议员)、汪哕鸾(字输忱,湖北人,众议员)、韩玉辰(字达斋,湖北人,众议员)、向乃祺(字北翔,湖南人,参议员)、王鑫润(字庚山,甘肃人,参议员)、伍朝枢(字梯云,广东人,众议员)、张傅保(字申之,浙江人,众议员)、龚政(字雨人,广西人,众议员)、罗家衡(字厚生,江西人,众议员)、刘□和(字少少)、高旭(字天梅,江苏人,众议员)、王立廷(字鸿弼,江苏人,参议员)、唐琼昌(华侨,参议员)、卢信(字兴公,华侨,参议员)、戴书云(字纪白,江西人,众议员)、金兆(字仲荪,浙江人,参议员)、徐兆玮(字少达,江苏人,众议员)、许(字达夫,浙江人,参议员)、孙松龄(字念希,直隶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陈友青(字公福,江西人,1916年众议员)等。
11月13日后之某日,民宪党发起人(首事人)张耀曾、沈钧儒、杨永泰、汤漪、谷钟秀、刘崇佑、解树强、张治祥、黄云鹏、蓝公武、丁世峄、曹玉德、李国珍、钟才宏、孙润宇、汪彭年等人具呈于北京外右三区警察署(署长张厚田)恳请立案,并附上该党简章及首事人(发起人)名单(已如上述)。该党办事人即书记为王照书(直隶定县人),系前清附生,住办事处,处理日常事务。京师警察厅总监吴炳湘阅后于呈文上批有“俟呈明警备处后再批”字样。
《民宪党简章》共七条,一为“宗旨”,二为“党员”,三为“事务所”,四为“职员”,五为“开会”,六为“经费”,七为“附则”。全文极其简短,仅140余字,但颇具特色。其主要内容是:一、该党“以巩固民主政体,励行立宪政治为宗旨”;二、“凡隶中华国籍之男子,完全享有公权,经党员五人以上之介绍,得为本党党员”,显见其排斥女性入党为党员;三、内设职员仅3人:“由党员互选干事三人,分掌文书、会计、庶务。”
但民宪党的立案呈请却遇到了麻烦和阻力。该党以反对袁世凯的独裁统治及其御用党为己任,其呈请组党立案遇到阻力是不可避免的。京师警察厅于收到17日丁世峄等16人的为民宪党恳请立案的呈文后,即于19日具呈北京警备地域司令官赵秉钧及内务部总长朱启钤,请对于该党办理立案之事予以“鉴核”。其呈文称:“兹据呈请立案,虽所列发起人不乏健全分子,而素著国民党籍者亦搀杂其间,国民党员未必皆为乱党,但张耀曾、谷钟秀等则于该党关系殷深,加以杨择一函,则其中不无疑义。现值戒严时期,忽有政党发生,又有己【以】往种种之事实,自不得不格外注意。”呈文所称的“以往种种之事实”,当指以下三事而言:一为袁世凯11月4日的布告;二为国民党参议院议员杨择致该党理事吴景濂、王正廷、林森等人函;三为11月6日扣发的国民党党员陈姓致湖南郴州分部电。该呈的原文是:“惟查大总统四日布告内有:前次该党议员张耀曾、谷钟秀等有议员保障法之提议。原案仅止三条,而其扶助乱党,破坏约法之诡谋,昭然若揭。充该党议员张耀曾、谷钟秀等之用心,不过欲假国会提议之职权,阴行其助长内乱之毒计。该项议案,与其谓之为议员保障法,毋宁谓之为内乱外患保障法。等语。又检查国民党本部,该党议员杨择致该党理事吴景濂、王正廷、林森等函内有:儒(指王正廷,字儒堂)、超(指林森,字子超)二公曾声明:张(耀曾)、谷(钟秀)诸君此次出与他党组织民宪党,系承党中委托,本党同人宜静觇【其】进行之何似,弗予反对,以为维持。张(耀曾)、谷(钟秀)诸君此次与他党组织民宪党,既系承党中委托,是本党已确认有另组之必要。既认为有另组之必要,本党同(“同”一作“党”)人宜即陆续加入,以为积极之维持。等语。又查本月六日扣发国民党员陈姓致湖南郴州分部电有:速将本党名牌取下,专挂学校匾额。并呈地方官,声明本党业已解散,另组民宪党,并挂民宪党额。电到即行,万勿片延。急要。韶【邵】阳。等语。就大总统命令所指而言,张耀曾、谷钟秀确为国民党执行重要事务之人;就杨择函内各节,及该党员陈姓致郴州电文而言,民宪党为国民党员所利用,欲以新党焕新耳目,亦颇有蛛丝马迹之可寻。”因有以上“种种之事实”,故提出应“格外注意”。可见该党未能被批准立案,诚为意料中之事。
此前之10月10日,袁世凯登上正式大总统宝座后,于11月4日下令解散国民党,追缴其数百国会议员证书、徽章,造成国会因不足法定人数而无法开会,民宪党也因之而遇到困难,难于活动,发起人(首事人)之一的张耀曾公开发出“东渡之告别书”,以继续求学为名,从国内前赴日本。
此时该党又遭受来自袁党分子及某些报刊的恶意造谣中伤。12月26日,据北京外右三区警察署致京师警察厅的呈报:该党筹备事务所召开茶话会,出席者有丁世峄、汤漪、汪彭年、孙润宇、沈钧儒、张治祥、黄云鹏、李国珍、蓝公武等9人。开会原因,是因该党接到匿名印刷物一件,内容大意是:“本党本部现拟迁移沪上,秘密组织。且拟于民国三年一月十五日出售《正谊杂志》。宗旨甚不纯正,藉为鼓吹之计等语。”与此同时,北京《民强报》等报刊亦刊登“语气大概相符”的新闻。会上,先由汤漪报告有关情况,后汪彭年、黄云鹏、沈钧儒等相继发言,陈述看法,指出此事与本党“名誉关系匪浅”,“万不得再置之不理”,一致要求转知各报更正,“尤须迅速实行,莫再延缓”。京师警察总监吴炳湘在呈文上批示:“既未批准立案,亦不需报部,置之可也。”竟置之不理。此等匿名邮件,当系敌对的好事者所为。该党即于是月22日拟出致报馆启事一则,对该匿名印刷物的内容作了更为详细的披露。内称:“本党昨日得有匿名之印刷物,内载:民宪党本部已拟迁沪,复行组织。并在江西路四号发行《正谊杂志》,定明年一月十五日出版。秘宣宗旨,脱离中央,鼓吹议会政治,推倒袁系政府。党中重要分子,旧国民党为张耀曾、谷钟秀,进步党为汪彭年、李国珍、黄云鹏、刘崇佑,俱系理事,一致主激烈。张(耀曾)、谷(钟秀)现预备迎胡瑛返沪,拥为党魁,主持党务。”该党然后逐条予以驳斥:一、“查民宪党本部现在北京,并无迁沪之议”;二、“即在上海江西路四号发行之《正谊杂志》,亦系党员个人出资,撰述者亦各自负文字责任,与党无关。其主旨如何,北京各报俱见广告,不再赘述”;三、“该杂志现未出版,所指秘宣宗旨云云,果何所据?”四、“至云张(耀曾)、谷(钟秀)、汪(彭年)、李(国珍)、黄(云鹏)、刘(崇佑)俱系理事,又云张(耀曾)、谷(钟秀)预备迎胡(瑛)为党魁,尤为谬妄。民宪党不取理事,且亦不拥党魁,有呈送内务部原禀可查。”并指出:“此等凭空捏造之言,实属蓄意诬损本党名誉”,因之要求该报“从速更正,以免传诬”。
实际上,除与民宪党本身无关的《正谊杂志》系该党个人出资创办、文责自负系事实外,其余者无不是杜撰的无稽之谈。谣言制选者的后台当然是袁世凯及其政府。袁政府之所以不顾事实,散布所谓该党欲借杂志“推倒袁系政府”,该党首事人“一致主激烈”等言论,其目的就是为解散民宪党寻找借口。
在民国初年,民宪党是一个昙花一现的政党。该党筹备成立不足3个月,即在袁政府的高压下,被迫自行宣布将其筹备事务所停办。1914年1月17日,北京外右三区警察署署长张厚田呈报京师警察厅总监吴炳湘称:据民宪党筹备事务所办事员王照书函报:“因本党党员在京者日少,已公议将本党筹备事务所暂行停止。”而同月11日的《政府公报》(第603号)所载者则更为详尽:“本党党员之在京者日少,现经决议,将北京本党事务所暂行停止。此后如有发表事件,俱系个人行动,与党无涉。再,本党于京外各处,并无分支部及他项机关。特此声明。”从这一声明,至少可看出两点:一是该党声称只是事务所暂行停止活动,党组织并未取消,而事实上是从此“停办”,因为此后它再也没有重新恢复过;二是该党除在北京设党本部外,京外各处并无支分部组织,而本部的组成情况外人亦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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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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