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通宝是
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钱币之一。民国时期仅
云南等省铸造过民国通宝,成为通宝币制的余响。民国通宝方孔钱为黄铜材质,铸于民国初年(1912年—1916年)的云南、福建、天津、甘肃等部分地区,有小平和当十两种。
民国四年(1915年),全国只有云南宝东局铸过(宝东局就在本地县城云南
会泽县(民国时期称东川府)),在当时民国通宝当十钱为辅币,铸量少,加上民国时期纸币泛滥,所以几乎未流通出去,又由于文革时期当地老百姓也不敢保存这些东西,有一点也从家外面乱丢,所以传世的很少。
1、国字从民者,既国字的写法是口中一个“民”字,且民字的写法是最后一笔“直达天庭”,穿过第一、二笔与“口”字第二笔相接,寓意“国民出头”。此版存世极罕,我也仅在一泉家手上见过一次。
2、既1、2楼这版,分大、小字,如一手所书,但也有区别,主要在“民”字的写法上。此版钱都是竖笔肥而横笔瘦,民字第一笔与第三笔、国字第一笔与第二笔起笔处不相连接,寓意“国民开口”,有了说话的权力。“民”字的第四笔约略呈20°的夹角往右上斜,此笔有与第三笔相连者,笔道细而右端不往上挑,且右端超出第一笔拐折较少。还有一种此笔与第三笔不相连者,笔道右端往上挑,且右端超出第一笔拐折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