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军制
夏·商·周时代兵役制度
夏·商·周时代,兵役寓于田制之中,有受田权利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平时耕牧为民,战时出征为兵。此称为民军制。
渊源以及发展
西周时期,“民军制”规定每家出一壮丁为,“正卒”,随时准备出征,其余为,“羡卒”。服后备兵役。军队的核心由王室和贵族子弟组成。
“民军制”的好处是,确保平时有人务农,战时有人出征,既可以处理好劳动力的分配问题,又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轻国家在军事后勤方面的巨大压力,使军队的武器装备和衣食给养得到较好解决。
没落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封建经济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开始建立了郡县制,兵役制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当时已经建立常备兵制度.常备兵是军队的基干,他们都是应征经过考选而来.选时相当严格. 而这时期的“民军制”的弱点与不足逐渐显现出来。不在成为兵员制度的主流,最终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被“征兵制”所取代。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3:26
目录
概述
渊源以及发展
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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