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乌思藏地方百姓遇战事,按传统征民军,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七丁抽三,喇嘛免服兵役。民军编制以十人为什,十什为牌,十牌为寨,五寨至十寨为沟,沟由土酋直接管辖。什有长,牌有头,寨、沟有王,政府、土酋、寨主可直接征兵参战。每年夏秋,什、牌、寨、沟均由酋长指挥操练劈刺、射击、骑马等技能。将官多披盔甲,种类不一,随官位而定。民军在战时除保留平时装束外,多加以战裙、背心、斗篷、毡衣、蕃鞭等。所持武器有大刀、鸟枪、弓箭、义剑、?牌等。徭役式民军则自带军粮。《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颁布后,西藏开始建立正规常备军,命名为“藏军”。
蔡东藩《清史演义》第一回:“不过转到末代,主弱臣庸,朝政
浊乱,所以民军一起,全局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