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训练,即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市、区)
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根据训练大纲的要求,干部训练时间为30天,一般在一年内完成;民兵训练时间为10天,一次完成。
世界许多国家都重视民兵训练,普遍建立相应的训练机构,健全训练法规和制度,突出训练重点并严格要求。对民兵训练的时间、内容、方法以及对逃避民兵训练者的惩处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要求,将重点放在民兵干部和民兵专业技术兵的训练上。民兵干部除完成基本训练外,还要参加军队演习,有的则送军队训练中心培训。不少国家还专门建立了训练中心或训练营地,对民兵进行比较正规的训练,并定期组织民兵进行检验性演习等。中国西周时期,男子三季务农,一季讲武,已具有民兵训练的性质。北魏兴安二年(453),出现了民兵,并开展了民兵训练。唐朝,民兵(团结兵)农忙务农,农闲训练,练习弓箭,定期进行考核。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等人“推行保甲,倡训民兵”,组织征调的民兵进行训练,以为维持治安和国防之用。元朝末期,各地为防盗自卫普遍建立起民兵组织。明朝,设立民兵万户府,挑选民间武勇之人,编成队伍,以时操练。20世纪40年代,许多国家比较重视民兵武装的训练。苏联卫国战争期间,经过训练后补入部队的民兵达200多万人。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民兵训练。在革命战争年代,以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为指导,组织民兵进行训练,提高军事素质和作战能力,支援和配合军队作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普遍实行民兵制度,开展民兵训练。1958年,随着“大办民兵师”的提出,民兵训练由农村发展到城市,由原来简单的军事常识教育发展为专业技术和战术训练,在广大城乡掀起了一个群众性的练兵热潮。1964年,全国涌现出一大批组织民兵训练的先进单位和民兵神枪手、神炮手、技术能手。1973年,建立了周期训练和分级训练制度,由单一的步兵训练发展到多兵种的专业技术兵训练,民兵训练进入了有计划、有重点的训练阶段。1981年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民兵训练经过了一系列调整改革,由小型、就地、分散的群众性练武活动发展到以县、市民兵训练基地集中训练为主要形式的正规训练。训练的重点是民兵干部和民兵专业技术兵。民兵干部主要进行组织指挥训练和教学法训练,训练时间为30天。民兵步兵主要进行队列、射击、投弹、爆破和战术训练,训练时间为20天。对高炮、地炮、工兵、防化、通信、侦察和海军、空军等民兵专业技术兵,主要进行本职专业技术和专业战术训练,训练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城市的民兵还要进行巷战、街垒战、地道战和“三防”训练;边防地区的民兵还要进行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和游击战战术训练。民兵训练由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统一组织,在民兵训练基地集中进行,部分训练难度较大的民兵专业技术兵干部,民兵无线电报务员,民兵高炮标图员、测距机手和民兵地炮侦察员、计算员,以及民兵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兵等,由省军区、军分区统一培训或由当地驻军带训。民兵训练要求建立严格的教学和管理制度,训练结束时进行考核,对训练合格者发给证书,不合格者进行补训,直至合格为止,以确保训练质量。同时,还要不断完善民兵训练基地,定期配发训练教材、器材和训练弹药。按照国家规定,训练期间,农村民兵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误工补贴;企事业单位的民兵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武器装备的不断更新,民兵训练内容将与现役部队基本一致,训练方式将向基地化方向发展,民兵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比重不断增大,电化教学和模拟训练等先进手段将得到广泛应用,民兵训练将逐步走向正规化和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