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日报创立于1950年,为台湾地区的综合性日报,与《台湾时报》并称“南台湾两大报”。社址位于
高雄市。
《民众日报》于1950年由李瑞峰创立于
基隆市,但是《民众日报》由于资金不稳,屡传易主。1953年,《民众日报》曾经受到基隆市政府控告,发生过经营权和发行权的争夺事件。之后由李哲朗出任董事长,并于1978年将报社总部迁往高雄市,并成立民众日报股份有限公司。
《民众日报》报导的立场是担任民众与“政府”的桥梁,但是在台湾“戒严”时期,《民众日报》也常因报导有关党外、
中共与乡土等当时被认为是敏感性的新闻,因此,三不五时就会受到
国民党文工会、“警备总部”等机关的
新闻检查压力。1957年,《民众日报》记者林振霆就因报导“五二四事件”被判处无期徒刑;1985年6月8日,《民众日报》由于报导“中共将继续走开放路线”、“省议员集体辞职”等新闻,被以出版法的“标题及内容显然违反‘国策’,有为匪张目之嫌”,遭‘新闻局’处以停刊七天的处份。1997年,《民众日报》总编辑李旺台也因为处理
宋楚瑜请辞省长一事的新闻不当为由,而被李哲朗解聘。
《民众日报》进入1990年代后面临报业不景气问题,2001年经营权便转售给“立法委员”
蔡豪,后来成为
东森媒体集团完全投资的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