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指出,比较行政法和比较行政法学并不是同一意义的概念.比较行政法的学科体系与比较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也是完全不同的。比较行政法的研究对象主要侧重在行政实在法方面,即通过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不同区域行政法制度和规范的比较,让人们了解行政实在法的优与劣。而比较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则主要在行政法学方面,即通过对不同学者、不同学术流派有关行政法理论和行政法认识问题的比较,厘清行政法学概念、论点、方法论以及其他问题的优与劣:
上列两个范畴在全球行政法学界研究的分布并不平衡。正如仁述受行政法作为实在法的影响,学者对第一范畴的研究相对较多,国内外非常优秀的比较行政法的教科书或专著并不少见;然而,第二范畴的研究则是凤毛麟角,到目前为止,笔者甚至没有系统读到一部有关的比较行政法学的教科书或专著。当然,以论文形式出现的比较行政法学还是有的,但南于受论文篇幅等因素的制约,以论文形式出现的比较行政法学还不能够建构起一个比较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作者在本专著中将研究的范畴框定在比较行政法学之中,某种意义上讲,这个研究至少弥补了国内在此类研究中的空白。
王名扬,当代著名行政法学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1916年生于湖南衡阳县,1937年考入武汉大学攻读法学,1940年考入(重庆)
国立中央大学,师从当时的行政法学权威、留美博士张汇文攻读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研究生。1946年考取最后一批国民党政府的公派留学生,前往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1953年以出色的表现获得巴黎大学行政法学博士学位。1958年回国参加祖国建设,被分配进
北京政法学院。1963年,王名扬被调到北京外贸学院(现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法语。1983年重新回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英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