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婷
毓婷
毓婷(左炔诺孕酮片),适应症为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成份
本品每片主要成分为左炔诺孕酮0.75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蔗糖、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作用类别
本品为口服避孕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规格
0.75毫克。
用法用量
在无防护性性生活或避孕失败72小时以内,服药越早,预防妊娠效果越好,单次口服2片;或首次服1片,间隔12小时服第2片。
不良反应
1. 可见月经改变,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
2.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或持续存在应向医师咨询。
3. 可有子宫异常出血,若出血不能自行消失,应及时去医院就诊,警惕异位妊娠的存在。
禁忌
(1)已知或可疑妊娠者禁用
(2)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血脂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 本品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法,不推荐频繁使用,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 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1片。
4.如逾期一周月经仍未来潮,有可能妊娠,应进行妊娠检测,或进一步咨询医师。
5.服药后约3~5周如出现子宫不规则出血或严重下腹疼痛,应及时就医以排除异位妊娠。
6.本品用于17岁以上人群,17岁以下如需使用请咨询医师。
7.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天,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尤其是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利福平、卡马西平、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咪唑类抗真菌药、西咪替丁以及抗病毒药等)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速效、短效避孕药,避孕机制是显著抑制排卵和阻止孕卵着床,并使宫颈黏液稠度增加,精子穿透阻力增大,从而发挥速效避孕作用。
贮藏
避光、密封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每板1片,每盒1板。
有效期
60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372
生产企业
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修订日期
2015年12月01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0 02:56
目录
概述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