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群体的性教育
残障群体的性教育
残障群体的性教育是指以残障者为主体,以保护和促进残障人士的性与生殖健康及权利为目的,为其提供高质量的性与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的全面性教育。
定义
残障群体的性教育是指以残障者为主体,以保护和促进残障人士的性与生殖健康及权利为目的,为其提供高质量的性与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的全面性教育。无论是心理、身体或者情感有障碍的人,都是性的主体,同样有权利享受性,同时获得高质量的性教育和性与生殖健康服务。
残障群体与性
从历史上看,残障人群通常被认为是无性欲的或者有性障碍的,人们会认为性教育对残障人士来说是不必要甚至是有害的。某种程度上,“无性”甚至成为压抑残障人士欲望,规范残障人士行为以满足社会角色期待的道德边框。
残障群体规模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1年发布的报告,全球超过10亿人存在肢体、感官、智力或心理方面的障碍,其中0~18岁儿童人数约为0.93~1.5亿,我国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障者抽样调查显示,拥有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智力障碍、精神障碍以及多重障碍的人数占总人口的6.34%。我国10~19岁残障青少年总数约800万,相关研究预测,到2050年,我国残障人口总数将达到1.65亿。
虽然关于残障儿童和青年的研究数据有限,但每个社会中残障者比例都十分显著,“残障儿童是最边缘化和被排斥的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权利普遍遭到侵犯”。
残障群体的性权利
残障群体具有与非残障群体一样的性与生殖健康需求,享有与非残障人士一样的性教育与生殖健康服务权利。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履行
《残疾人权利公约》明确规定残障人士的权利保障,但在实践层面,只有少数国家履行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onvention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中规定的残障年轻人的人权。例如,中国作为最早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的国家之一,虽然制定了保护残障人士权利的政策和法律框架,但是并没有具体提到性与生殖健康及权利。
社会文化的负面假设及态度
在关于残障群体的社会文化观念中,对残障群体的性总存在着许多负面的假设或态度。残障群体在大众文化中多倾向于负面形象,使得残障群体的性权利和性角色遭到破坏。某种意义上,残障群体的性问题不是个人的生理问题,而是社会文化问题。
具体来说,残障人士遭受到的歧视和偏见来自于社会大众给予残障人士的负面评价,造成残障人士普遍存在情感压抑、自信心缺乏、退缩、多疑,内心渴望而不善主动表达自我内在想法。
同时,家庭对于残障人士的性权利与需求也经常避之不谈,从而弱化了残障人士对自身性需求与性权利的追求。残障人士在行为及言语表现上也常使用否定态度,拒绝承认自己的性需求,深怕自己掉入违反规定的泥沼,对于性自主权利的表达更加隐讳不谈。
残障群体的性需求
残障人士不仅与普通人一样具有亲密交往的性心理需求,也同样具有渴望性实践方面的性生理需求。但是,由于个体的身体机能和性激素水平、残障类型和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残障人士对性的需求呈现出比较大的个体差异。
性生理需求
残障群体经常被人们误解没有无性生理需求,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现实生活中往往没有条件和环境完全表达自己的性生理需求,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社会认为他们没有性生理需求,错误地假定身体缺陷会导致天然的无性能力。现代性医学和生理学研究已经证实,完全或部分失去生殖器官反应并不意味着性生活的结束。因为性高潮实际上是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整体反应,并非仅仅局限于生殖器官部位,甚至没有生殖器官的参与也能发生。比如有研究发现,脑瘫患者残障程度差异很大,但不影响性欲高潮或受孕。
性心理需求
在性生理需求之外,一个人也需要别人的关怀与接纳等爱与隶属的需求,来确立自己的信心与肯定自己的重要性,这样的心理需求和生理需求一样重要。由于个人性激素水平有差异,残障群体对性的心理需求会呈现出较大的个体差异。不同残障类型的残障人士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性心理需求与对性的兴趣。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遗忘或拒绝承认不同类型残障人士之间的差异,而不假思索地否认他们对于性的心理需求。其实,大多数残障人士的残障程度并不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性器官或性功能,不影响其性心理感觉、性心理需求,也不会影响残障人士在情感上与他人保持亲密关系的心理需要。不过,有研究发现残障人士常会刻意扭曲性认知,以压抑他们对性的兴趣。
残障群体的性困扰
残障群体面临的性问题很少完全由疾病或残障本身引起,更多与个人、他人及整个社会的消极与传统观念有关,这凸显了正确认识残障群体的性需求,并为他们提供性教育的重要性。
性认知
残障群体的性困扰往往牵涉性形象的自我认知。研究发现,身体受过损伤的残障人士对于自身的性形象常持负面态度。如有些残障女性通常不认为自己有吸引力,第一次约会年龄也比一般女性大。另外,由于自我认知度低,缺乏性表达技巧和正确的性知识,多数残障人士不知如何和心仪的人交往,会因为怕被拒绝而不敢向对方表白。即使残障人士与他人建立起了亲密关系,内心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怕为对方造成负担,怕对方家人反对,怕身体障碍会遗传。
性交往
一般而言,残障人士在享有自由的性欲与浪漫生活方面,要比普通人遭遇到更多困难。残障人士在性爱互动中,首先需克服身体残障所带来的心理障碍,才能获得令人满意的性爱关系。一些人因为后天原因造成终身残障后,残障人士与伴侣之间的沟通、亲密感、性关系等都会受到冲击。很多残障人士认定他们的伴侣对他们不再会有亲密或性的兴趣和欲望。因此,正常的夫妻性关系及亲密感常被中断。此外,身心残障影响其营建亲密关系,伴随残障所产生的恐惧、羞耻、罪恶感、错误信念和其他心理因素,均会抑制其正向满足性健康的需求,甚至会削弱其发展正常性满足的调适策略。
社会规范也会影响残障人士的性交往,比如多数的社会文化都规定男人应该在亲密关系和性行为中采取主动的角色。一项对男性视障人士的研究显示,他们往往会因为残障而忽视性交往需求,他们需额外的努力才能学得正确的性交往技巧,且他们也害怕被对方拒绝。而对女性视障人士的研究也同样显示有些男性会因为残障而犹豫与其交往。所以,她们不但要学习两性交往技巧,且需要有勇气主动与男性进行交往。
性满足
虽然有研究发现至少1/3至3/4的残障人士曾与他人发生过性关系。但是,在一项针对残障人士的性自尊、性压抑、性满足及性行为频率的实证研究中发现,重度残障人士性活动明显较少,对性自尊及性满意的感受明显较低,且比轻度残障人士有更高的性压抑。
现代的性学研究发现,人类性体验是一套包含自尊、身体意象、两性关系互动、愉悦及满足等多变项的过程。所以,性满足方式不只是传统一般性活动,通过残障群体的替代性活动也可达成。在没有配偶、无法进行性交动作等情况下,可以进行按摩、接吻、乳房刺激等“非生殖器”性活动;对于残障夫妻或固定性伴侣,可以开发、采用辅助装置,例如性生活时机械性的体位辅助物等。此外,针对残障人士性替代性满足问题,一些国家还探索了专门为残障人士性满足服务的“性治疗师”、“性代理人”,甚至“性义工”等。
性风险
残障人士面临着一定风险,例如生殖健康知识与服务不足、基于性别和残障的暴力和虐待行为等。
在生殖健康知识方面,研究发现,在城市和农村地区,残障儿童和青年基本上无法获得性与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只有不到20%的调查对象提及他们的学校和社区曾经提供过相关咨询和转诊服务及免费避孕药具等。另一项调查则显示,成年听力障碍女性在孕期、围产期及避孕方面存在知识有限、被动获取知识以及对家庭依赖程度高等问题。这通常会限制她们在性与生殖健康方面的自主决策。2009年,广东省对16个市县育龄残障妇女进行抽样调查发现,所有残障类别妇女的生殖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均低于非残障妇女,智力和发育障碍妇女的知晓率比其他残障类别更低。而在生殖健康服务获得方面,残障妇女与非残障妇女之间也存在巨大差距。例如,在黑龙江省,只有49.6%的残障妇女在孕期做过产前检查,比非残障妇女低30%。同一省级调研显示,农村和城镇地区残障妇女获得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的差距较大,例如,农村地区残障妇女的住院分娩率为27.4%,比居住在城市地区的残障妇女低46.9%。
除了生殖健康知识与服务不足,残障女性和年轻人所面临的基于性别和残障的暴力和虐待风险也较同龄非残障人高,包括但不限于性暴力,强制人工流产、避孕和节育,扣押他/她们所需要的辅具和药物,不满足他/她们在食物、如厕等方面的需求,财务控制,限制与他人的沟通等。对于遭受性暴力的残障女性而言,获得紧急避孕和性传播疾病治疗的机会也是非常有限的。
我国的研究还表明,残障女性经常遭受暴力。有残障成员的家庭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在黑龙江省的调查显示,在婚姻关系中,残障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比例为19.1%,其中农村残障妇女的比例高达20.7%,比农村残障男性高7.7个百分点,而且,这些数据很可能被低估了。
残障群体性教育的历史沿革
早在1994年,在开罗召开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就呼吁各级政府考虑残障人士的需求和权利,消除对其生殖健康权利存在的偏见。中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在会上做出了“到2015年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的承诺,这意味着无论是已婚或未婚、残障或非残障、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所有人都有权在需要时获得性与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
2006年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将残障者定义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障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第1条)。”《残疾人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明确提出要保护和促进残障人士的性与生殖健康权利、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免费或负担得起的性与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第25条)。2008年,中国政府成为首批在这一公约上签字的国家。
自2015年以来,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取代了千年发展目标,其中明确强调提倡人人享有性与生殖健康权利,呼吁“不让一个人掉队”。尽管如此,残障者的性与生殖健康及权利在很多国家却常常遭到忽视。我国目前针对残障儿童和青年的性与生殖健康需求的政策制定缺乏数据支持。
中国残障儿童和青年的性知识、态度与行为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和国际助残支持下,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于2015年开展了一项研究,考查了中国残障儿童和青年与性有关的知识、态度和行为,以及他们获得性相关信息、教育与服务的途径,旨在了解中国残障儿童和青年的性与生殖健康以及性教育状况。
性相关知识
参与研究的残障儿童和青年总体缺乏性相关知识。他们对自我保护的了解相对充分,但对青春发育期、性生理、避孕和性传播感染(Sexually transmitted infections,STI)的认知非常有限。不同障碍类型者表现出不同的性知识水平,其中视力障碍者的性知识水平最高,智力障碍者最低。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的研究对象,无论属于何种残障类型,在性方面的知识水平普遍偏低。在性知识水平方面没有发现明显的性别差异。
对性相关信息的需求表达及获取情况
大多数接受调查的儿童和青年以及他们的父母和教师都认为残障儿童和青年需要性教育。与农村地区相比,城市地区的研究对象表达了对性与生殖健康信息更为强烈的需求。与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和肢体障碍的年轻人相比,智力障碍者对于学习男性和女性的生理解剖、友谊、爱情、婚姻、怀孕和生育等内容有着更为强烈的需求。学校教师和家长是残障儿童和青年性相关知识的主要来源,但大多数研究对象反映没有从家长和教师那里获得足够的相关信息。年长的研究对象更倾向于将互联网作为信息来源,对生活在农村地区的研究对象来说尤其如此。研究对象表示,由于害羞和对其他信息来源缺乏了解,他们很少主动去了解性相关知识。
对待性与性别角色的态度
超过75%的研究对象认为,所有人都有性与生殖健康需求,无论是否残障;70%认为残障者和非残障者都应该平等享有性与生殖健康和权利。接受调查的15~24岁残障青年中有四分之一对婚前性行为表示接受,但是只有13%的人能够接受同性别之间的亲密关系。视力障碍者和肢体障碍者与听力障碍者相比,对婚前性行为的接受度较高,安全性行为意识也较高。大多数接受调查者都持有性别平等的理念,尤其是12~14岁年龄组;不同障碍类型的研究对象在性别角色态度方面没有表现出明显差异,但是男性的性别平等意识低于女性,农村地区研究对象的性别平等意识低于城市地区。
亲密关系与性行为
在15~24岁的残障青年中,约有十分之一的人表示曾有过性行为。性行为活跃的残障青年中,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表示在初次性行为时曾使用避孕工具。研究发现,视力障碍者对性关系持开放态度,但与其他残障类型的年轻人相比,他们的性活跃度较低。听力障碍者,尤其是住在农村地区的听障年轻人,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相对保守,但性活跃程度却更高。家长和教师对智力障碍年轻人在公共场合自慰的行为表示担忧。总的来说,男性被调查者比女性被调查者对性关系持更加开放的态度,并且自慰行为更加普遍。
遭受性侵害的经历
两个年龄组(12~14岁和15~24岁)的研究对象均报告有遭受性侵害的经历。15~24岁的听力、视力和智力障碍青年与同龄的肢体障碍对象相比,曾经遭受性侵害的比例更高。生活在城市地区的调查对象遭受性侵害的比例高于农村地区。
父母和教师对于性教育的态度
大多数父母,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都表示支持残障儿童和青年接受性教育。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父母的性教育意识更低。由于缺乏性教育相关知识,父母在提供性教育方面的信心不足。他们重视自我保护的话题,倾向于将诸如怀孕、堕胎、避孕和性传播感染等话题推迟到孩子长大后再讲。
大多数教师也支持对残障青年进行性教育,但缺乏相关培训、适当的教材和教具。教师认为,来自家长的支持不足以及学校整体上不重视性教育,也是开展学校性教育的障碍。
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的可及性
研究发现,社区在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服务,如咨询、提供避孕药具和法律支持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很有限,而且学校几乎不提供关于性与生殖健康的咨询或服务中介。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中对残障群体的基本权利保障作出了明确法律规定,包括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中明确指出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两法相加,意味着残障儿童与青少年也应该获得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第八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其送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第八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我国各部委相关教育类文件
残障群体具有与非残障群体一样的性与生殖健康需求,享有与非残障人士一样的性教育与生殖健康服务权利。在我国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教育类文件中,《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2011)指出,健康教育包括正确对待残疾同伴。《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将全面性教育作为提升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的重要手段。
《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2011)
水平二(小学阶段)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
掌握正确的生殖与性健康知识,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预防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
相关国际文件
2006年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将残障者定义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第1条)。”该公约于2006年12月13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到2017年已经得到175个国家批准。
《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
第五条 平等和不歧视
缔约国承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权不受任何歧视地享有法律给予的平等保护和平等权益。
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障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
第二十四条 教育
缔约国承认残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为了在不受歧视和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实现这一权利,缔约国应当确保在各级教育实行包容性教育制度和终生学习,以便:(一)充分开发人的潜力,培养自尊自重精神,加强对人权、基本自由和人的多样性的尊重。
第二十五条 健康
向残疾人提供其他人享有的,在范围、质量和标准方面相同的免费或费用低廉的医疗保健服务和方案,包括在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及全民公共卫生方案方面。
《儿童权利公约》
第二十三条
全面性教育中相关的教学内容
学习目标
残障群体同样需要并有权接受全面性教育,因此全面性教育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对残障群体的关注。在全面性教育中,在多个主题的学习目标中都反映出对残障群体的包容性,并强调尊重残障群体的态度。在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中,与“残障群体的性教育”相关的学习目标主要出现在核心概念1“关系”下的第2个主题“友谊、爱及恋爱关系”和第4个主题“长期承诺与子女养育”之中。此外,核心概念6“人体与发育”下的第1个主题“性与生殖解剖及生理”也有相关的内容,内容贯穿5~8岁、12~15岁两个年龄段,具体学习目标如下:
核心概念1:关系
主题2:友谊、爱及恋爱关系学习目标(5~8岁)
要点:友谊有很多种类型
学习者将能够:
主题4:长期承诺与子女教育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成为父母,并且亲子关系包含多种不同的责任
学习者将能够:
核心概念6:人体与发育
主题1:性与生殖解剖及生理学习目标(5~8岁)
要点:包括残障人在内,每个人的身体都是独一无二的,都应该被尊重
学习者将能够:
全面性教育中与残障群体相关的教育内容
幼儿园性教育中与残障群体相关的内容
根据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给出的学习目标,幼儿阶段关于残障群体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尊重残障群体,并认识到残障并不影响彼此成为朋友这一内容上。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全9册)中,《遵守规范的孙悟空》一册中涉及残障群体相关的教育内容。
《遵守规范的孙悟空》一册并未在文字中明确提出关于残障群体的内容,而是在图画中表现了残障幼儿与其他幼儿共同游戏的场景,侧面传达出相关观念,即应该尊重残障群体,且残障幼儿也可以与非残障幼儿成为朋友。
小学性教育中与残障群体相关的内容
小学的性教育让儿童在认识、尊重残障人士的基础上,了解残障人士与非残障人士拥有同样的基本权利。
通过学习,儿童应该能够认识到残障人可以主动寻求友谊,残障人与非残障人可以建立友谊,且必须相互尊重、平等相处。
初中性教育中与残障群体相关的内容
初中阶段的性教育则是在小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残障群体的基本权利,包括接受全面性教育的权利。在了解残障群体的性教育具体含义的基础上,初中生要认识到残障群体的基本需求与权利,能够正确认识、对待残障群体。
典型案例
荷兰的性健康教育
荷兰政府认为,形成青少年负责任性行为的主要障碍来自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因素,如不同文化群体对性健康教育和服务所持的态度不同。在有些国家中,青少年的性被消极地看成是青少年的问题,而不是被积极地看成是青少年发展的潜力。这种观念使整个社会不能够从青少年所生活的一个更加广泛的框架范围内来理解性健康。而荷兰政府一贯倡导把青少年看成是具有性需求、生殖权益以及有责任感的有性个体。
基于上述对青少年群体多元化的认识,荷兰确立了针对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的三个重要原则:(1)权利(Rights),确保每个人的平等权利,不论他/她的性别、性取向、种族以及年龄如何;(2)接受(Acceptance),对性和性的多样性持接受态度;(3)参与(Participation),确保目标人群的积极参与。这就是著名的RAP原则,这一原则成为荷兰对青少年进行性健康教育的基石,也为世界许多国家所借鉴。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荷兰不断在学校内加强对在性方面有特殊需求学生的性教育,包括智障者、违法者、吸毒者和同性恋者等。荷兰曾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讨论,聚焦于是否需要给予这些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及青少年群体以特殊的关注,以及他们的性健康需求是否应该被融入普通教育战略和活动当中去。讨论的结果使荷兰学校的性教育模式形成如下特点:一方面,它提供全面的性信息以解决全体学生面临的性问题;另一方面它也提供特殊的性信息满足特殊群体性健康成长的需求。
对智障学生的性教育
由于有了对智障学生这个群体的特殊需求的认识,越来越多的教师,健康保健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家长为智力障碍的学生提供特殊内容的性教育。荷兰性教育专家认为,智障学生不仅需要关于他们身体和性行为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他们需要建立自信心,他们需要有机会来探索他们的感觉、价值,并且在他们自身的环境中和可能的情况下学习交流技能。这些智障学生其实需要比他们的同龄人更多的帮助来建立他们的自尊和自信,而提高他们在性方面的自尊和自信尤为重要。
荷兰著名的性健康机构罗格斯基金会(Rutgers)开发了一个针对智障学生的性教育计划,这一计划被称为“不再是一个孩子”。该计划以一种简单和实用的方式满足智障学生对性教育的特殊需求。教育计划包括系列的照片和图片,所表现的内容包括裸体男孩和女孩,如何照顾你的身体、自慰、性关系、同性恋、怀孕和生孩子、避孕以及安全性活动等。它还特别关注对性侵害的理解,并且告诉智障青少年当他们感受到威胁时应该如何应对和求助。
罗格斯基金会还为有残障的学生和青少年开发了一个网站。在这个互动型网站上,残障学生或青少年可以与有同样困扰的人获得联系。这个网站为残障学生和青少年提供相互交流的机会,讨论他们的需求,并且寻找伙伴。
综上,荷兰在RAP原则的基础上,不仅为整个青少年群体提供全面的性信息,而且针对特殊群体,如残障群体的需求,提供给他们相应的身体和性行为知识,注重提高他们在性方面的自尊和自信,为他们提供获取信息的开放渠道,与同伴交流交友的互动平台等等,满足了残障群体的性需求。
相关影片
推拿(2014)
影片信息
导演:娄烨
编剧:马英力/毕飞宇
主演:郭晓东/秦昊/张磊/梅婷/黄轩/黄璐/黄军军/姜丹/穆怀鹏
类型: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中国大陆/法国
语言: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2014-11-28(中国大陆)/2014-02-10(柏林电影节)
片长:114分钟(中国大陆)/115分钟(海外版)
又名:BlindMassage
剧情简介
少年时代的一场意外让男孩小马(黄轩饰)的双眼失去了光明,自杀未遂后,阴沉的小马辗转来到了由沙复明(秦昊饰)所经营的盲人按摩中心就职。在这里,聚集了许多和小马一样的盲人,无论是先天还是后天,生活在共同的黑暗里让这群盲人之间产生了深厚而坚实的友谊。
王大夫(郭晓冬饰)和女友小孔(张磊饰)远道而来投奔沙复明,小孔充满了女人味的声音和气息令小马的内心产生了涟漪,执着而决绝的小马追寻着内心的声音,不断的向小孔靠近着。之后,一个名叫小蛮(黄璐饰)的发廊小姐出现在了小马的生命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马竟然开始对小蛮产生了感情。
社会影响
电影《推拿》以盲人推拿师的生活入手。在电影中,观众可以看到其与正常人之间的隔阂,看到盲人这一群体的生活焦虑,包括他们对爱与性的需求。这部电影让更多人看到盲人的生活,认识到他们的需求。平淡无奇的女声旁白贯穿整部电影,使这部电影可以让更多人听到、看到,也让更多人了解到无障碍电影。
熔炉(2011)
影片信息
导演:黄东赫
编剧:黄东赫/孔枝泳
主演:孔侑/郑有美/金贤秀/郑仁絮/白承焕/张光/金民尚/林贤成/金周灵/严孝燮/全国焕/崔镇浩/金志映/严智星/许在浩/张素妍
类型: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韩国
语言:韩语
上映日期:2011-09-22(韩国)
片长:125分钟
又名:无声呐喊(港)/漩涡/Silenced/The Crucible
剧情简介
影片中,来自首尔的哑语美术老师仁浩(孔宥饰)来到雾津,应聘慈爱聋哑人学校。天降大雾,他意外撞车,在维修汽车时邂逅了人权组织成员柔珍(郑有美饰)。仁浩妻子早亡,8岁女儿天生患有哮喘,由祖母照看,因此他不辞辛苦谋职养家。然而,校长与教导主任竟逼迫仁浩,向他索贿5千万韩元。同时,仁浩逐渐发现学校笼罩着一种紧张压抑的气氛,令人窒息。有三个孩子引人关注:聪颖的金妍斗(金贤秀饰)、贪吃的陈宥利(郑仁絮饰)和弟弟自杀身亡的全民秀(白承焕饰)。下课后,仁浩还听到女厕所中有呼喊与哭泣,在门卫的阻拦下他未深究。而不久后,他意外目睹了校长行贿警察,教导员毒打民秀,宿导溺罚妍斗的行径。一个惊天的隐秘被慢慢揭开,真相令韩国社会震惊……
社会影响
《熔炉》取材于2005年光州一所聋哑残障人学校的真实事件,改编自韩国作家孔枝泳的同名小说。电影上映后,引发了韩国社会的集体反思,对韩国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电影《熔炉》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被称为“熔炉效应”,同时,《熔炉》因其巨大的社会影响而被评为2011年度韩国十大法律新闻事件之一。
电影上映后,故事原型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性侵案件被重新提起。韩国光州警方成立特别调查组,再次对该性侵案件开展调查。不仅如此,电影《熔炉》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的修订。2011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社会福祉法事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社会福祉法规定,对于触犯《性暴力特别法》和《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规定的犯罪人,限制其从事相关业务。此外,针对电影中暴露的学生人权和性侵犯问题,韩国政府积极推动国会通过《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对实施性犯罪的老师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的罚金并予以清退。不仅如此,“熔炉法”,即《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通过,其规定对于残障人及不满13岁的儿童的暴力犯罪不受时效限制;对残障人性暴力犯罪的,删除“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该法案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残障人士,预防性暴力等人权侵害案件的出现。
电影《熔炉》引发的“熔炉效应”还在无限地扩大和蔓延。
相关机构
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中国代表处
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
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Marie Stopes International, MSI)是以玛丽·斯特普博士命名的全球生殖健康领域的国际公益组织。玛丽·斯特普博士(1880-1958)是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计划生育和女性权益倡导先驱,其于1921年在伦敦开设了全球第一家避孕节育诊所,为女性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活动打开了一扇可供选择的大门。1976年,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在伦敦正式注册成立,至今已在37个发展中国家开展工作,通过诊所服务、流动外展、社会加盟、社会营销、社区推广等服务模式,每年为上千万的贫困和脆弱人群提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艾滋病预防等生殖健康服务。
玛丽斯特普中国代表处
1998年,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作为联合国人口基金中国第四周期项目的执行机构,与商务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合作,于2000年在北京注册成立了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中国代表处。玛丽斯特普中国代表处重点关注中国未婚青少年、流动人口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等脆弱人群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提供优质的避孕、流产等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
残障平等意识培训
残障平等意识培训(Disability Equality Training,DET)起源于英国,是在残障的社会模式被提出后,由残障人士为服务提供者进行的培训,旨在改变服务提供者看待残障的态度,以促使其为残障人士提供“以人为本”、“以权利为核心”的服务。经过四十年的发展,现有在东南亚地区推广的日本残障平等意识培训版本和在亚洲、非洲和欧洲推广的联合国版本。联合国版本并非只可以由残障人士才能开展,也并非是一种单一流向的知识灌输,而是强调每一位参与者的参与,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学习与讨论,来激发人们在对自己生活经验进行思考后,对残障平等产生切实理解。
残障平等意识培训是联合国驻华机构从2016年开始实施的“联合国残障者权利伙伴关系”联合项目所开发并实施的系列培训活动,在基本培训内容和模式的基础上,不同的机构根据主题内容(如融合教育、性与生殖健康、媒介报道、儿童保护、融合就业等)进行改编,形成了不同版本的培训方案。2018年,在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支持下,玛丽斯特普中国代表处(MSIC)开发了残障平等意识培训性与生殖健康版本的方案。方案共包含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培训方案。培训方案结合性与生殖健康内容的改进方案,促进参与者了解残障相关信息,理解残障领域的理念和意识,了解残障群体性与生殖健康需求,并在未来的工作中可以为其提供相关的教育与服务。方案最适合开展的人群为性与生殖健康领域的服务提供者。
第二部分为核心信息,主要为针对残障群体开展教育与服务的核心信息。核心信息根据不同残障群体特点提供了工作方法的参考建议,同时提供了包含合理便利等残障通识性内容的要点。为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参考34。
2019年3月,玛丽斯特普中国代表处与品格实验室合作,依据文件在云南组织了两次培训,并根据培训情况和评估结果对文件进行了修订。
一加一残障人公益集团
一加一残障人公益集团于2006年由2名残障人创办,经过8年的发展,于2014年3月进行改制,建立上海运营中心,合并上海知了公益文化传播中心,实行合伙人制度,成为一加一残障人公益集团,是残障人自行管理、执行的非营利性的中国民间本土残障人自助组织(Disabled Peoples' Organization,DPO)。
目前,集团下设北京和上海2个运营中心、7个支持部门,包括项目部、研究部、市场部、IT支持部、志愿者部、财务部和行政部,同时包括媒体制作中心、残障服务中心、公众教育中心、社企发展中心、DPO发展支持中心等5个业务中心,员工总数达到34人(含视障员工11人,肢残员工5人,听障员工3人)。
该集团作为下属民办非企业机构、社会企业的发起单位,通过社会企业、残障人服务、公众教育、政策倡导等四个工作领域的发展,持续致力于中国本土残障人及其自助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改善残障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维护残障人的权益,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民非企业方面,集团作为发起人,持有一加一和知了两个民非机构品牌,分别建立了北京一加一、上海一加一和上海知了、北京知了等4家机构,承担集团在残障人社区康复、志愿者助残、公益文化传播等方面的业务内容。社会企业方面,截止2014年7月,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持有:有人杂志、声波FM、其实咨询、么么+、心解传播、听见速录等品牌,开展中国残障领域的社会企业实践。集团作为中国本土最成熟的DPO,在残障人服务、传媒、互联网及非营利等诸多领域实现了零的突破。
现集团合伙人蔡聪于2011年进入“残障与性”领域。2013年,其创办了中国残障群体读物《有人》杂志,里面设置了“性趣”栏目,专门解答残障人士关于“性”的困惑;并在多地举办关于“残障与性”的分享会、工作坊,邀请了众多残障人士和亲友表达对性的看法,分享他们的困惑和需求,带着残障群体推开“性”的大门,探索新的世界;也在多个论坛会议上发表关注残障群体性教育的内容与呼吁。
国际助残联盟(法国)北京代表处
国际助残联盟(Handicap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France))1982年成立于法国,是为残障人士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为维护残障人士权益奋斗的国际非政府、非宗教、非政治和非盈利机构,目前在全球60多个国家展开项目。1997年,作为国际反杀伤性地雷运动(International Campaign to Ban Landmines,ICBL)的发起者之一,国际助残联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2018年,国际助残联盟更名为“Humanity & Inclusion”,但其中国代表处仍使用“国际助残(Handicap International)”这一名称。
中国项目
国际助残联盟于1998年进入中国开展项目。
其在中国开展项目的目标是,通过与各级政府及非政府机构合作,在农村地区实施试点项目,以更好地促进中国残障人士,特别是生活在农村地区的残障人士的社会及经济融合。目前,国际助残联盟在北京及云南等地开展项目。
“残障、社会性别与性”项目
“残障、社会性别与性”第一期试点项目在2014年~2016年期间,由国际助残联盟和本土的残障领域机构一起开展,旨在帮助残障人士及其家属获取社会性别、性教育以及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与信息,让他们更有效地了解和确认性与生殖健康是所有人,包括残障人士,应该拥有的权利和诉求,是伴随人们不同成长阶段的需求,且这种需求是随着年龄发展而变化的,与每个人生活质量息息相关。
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国际助残联盟推动了社会性别、性教育和残障等领域的专家网络的建立和强化。项目合作伙伴北京一加一残障人公益集团和亦能亦行身心障碍研究所与社会性别、性教育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且在社会性别与性方面的认识有了极大的提升。
该项目第二期(2016~2018)进一步加强了残障群体自身以及心智障碍人士家长在该议题中同伴教育的能力建设,使得更多的残障人士及其家属能够通过项目的开展获得支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7 21:53
目录
概述
定义
残障群体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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