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家庭(brokenfamily)洋“残破家庭”、“破裂家庭”。丧偶、离婚、丧子、弃子、无子女的家庭类型。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如下后果:(1)破坏了社会以家庭为基本生活单位的原有秩序;(2)影响正常家庭生活秩序;(3)使家庭成员心理受到伤害;(4)常存在财产、子女抚养等纠纷;(5)不利于子女的培养和教育。
在现代西方国家,离婚率较高,造成残缺家庭数量增多。以美国为例,20世纪70年代以来,结婚、离婚比例为每两对登记结婚的就有一对夫妇离婚,单亲家庭数量增加75%以上。离婚后,由于男子的再婚机会多于女子,单亲家庭大多以妇女为户主。以妇女为户主的单亲家庭就占美国家庭的19%。在西方其他国家,高离婚率也是造成单亲家庭的主要原因。中国由于长期受封建节操观的影响,多为寡居家庭,因离婚产生的残缺家庭极少,但现在有所改变。
残缺家庭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如下后果:①破坏了社会以家庭为基本生活单位的原有秩序;②使正常的家庭生活秩序不能维持;③给家庭成员的心理带来打击和挫伤;④增加了因分家而带来的财产、孩子抚养等纠纷;⑤不利于对子女的培养和教育。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开始有人研究少年犯罪家庭。据美国白宫会议报告,少年犯罪的家庭中,有1/2~2/3是残缺家庭。80年代中国也就青少年犯罪问题与残缺家庭的关系进行过调查。根据1983年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社会学家、法学家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的调查,发现在没有犯罪青少年的家庭中,完整家庭占88%,残缺家庭占12%;而在有犯罪青少年的家庭中,完整家庭占75%,残缺家庭占25%。由此可见,残缺家庭和青少年犯罪是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