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5甲
中国歼击机
歼-5甲(英文:Shenyang J-5A)歼击机,是中国歼-5的主要改型,中国在歼-5基础上改进的夜间歼击机,前机身加粗,机头上端有突出进气口前缘313毫米的鲨鱼嘴状雷达罩,进气口内加装了半球型天线中锥,发动机采用性能改进的涡喷-5乙,可外挂2枚250千克炸弹。
武器简介
歼-5甲歼击机是歼-5的主要改型,这是我国在歼-5基础上改进的夜间歼击机。前机身加粗,机头上端有突出进气口前缘313毫米的。这两个部位都采用硬度较小的非金属材料制造,涂蓝色油漆。由于装有简单的RP型搜索瞄准雷达,使得歼-5甲获得了较原始机型强大的夜战能力。发动机采用性能改进的涡喷-5乙。但歼-5甲的改进也有一定代价,如武器系统改成3门23毫米HP-23航空机炮,备弹共300发,比基型火力略有下降。可外挂2枚250千克炸弹。在打击美国B-17G轰炸机侦察改型的战斗中,我军技术人员曾改进了歼-5甲的RP雷达,将向下视野由14度改为7度,上仰视野不变,从而屏蔽了尾追低空飞行的B-17G时雷达收到的地面反射杂波。
1959年5月29日,空军第18师截击大队队长蒋哲伦成功驾驶该改型战斗机击落了B-17G。
中国歼5甲战斗机是在米格-17基础上仿制和发展而成的一种高亚音速战斗机,最大平飞速度1145千米/小时,最大航程2020千米。机上装有雷达,1门37mm航炮,2门23mm航炮,可以挂2枚250千克炸弹。
歼-5甲飞机是中国沈飞工业公司制造的单座单发高亚音速喷气式战斗机,主要用于昼间截击、空战,也具有对地攻击的能力。歼-5甲是仿制苏联的米格-17Ф歼击机,试制工作从1954年10月开始,并于1956年7月19日原型机首次试飞成功。歼-5甲从1956年9月投入小批生产,到1959年5月停产,共生产767架(包括用苏制零件装配的13架),其改进型歼5甲机头装有雷达,可用于夜间截击。
性能参数
翼展:9.60米
机长:11.36米
机高:3.80米
机翼面积:22.6平方米
主轮距:3.85米
前主轮距:3.37米
最大起飞重量(带副油箱):6000千克
正常起飞重量:5340千克
正常着陆重量:4164千克
空重:3939千克
最大燃油重量:1170千克(机内燃油);1834千克(带副油箱)
最大平飞速度:1145千米/小时(高度3000米);M0.994(高度11000米)
巡航速度:800千米/小时
失速速度:190~210千米/小时
实用升限(无外挂,加力):16000米
动升限:17500米
爬升时间(0~10000米):3.7分
最大爬升率:4548米/分
最大使用过载:8g
最大航程(带副油箱):1560千米
最大航程(机内燃油):1020千米
续航时间(带副油箱):2小时50分
起飞离地速度:235千米/小时
着陆接地速度:170~190千米/小时
起飞滑跑距离:590米
着陆滑跑距离:825米
研制历史
新中国建国后,迅速开始了仿制生产喷气式战斗机的工作。 中苏政府于1951年10月正式签订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同年4月18日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局,统一负责飞机的维修工作。1951年底航空工业局共下属18个工厂,职工近一万人。
1951年12月,周总理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决定,要在3到5年的时间里试制成功苏制雅克-18初级教练机,以及米格-15。后歼击机项目改为试制更加先进的米格-17喷气式歼击机。1954年中国第一批飞机及其发动机试制成功,两年以后,1956年9月8日,沈阳飞机厂试制成功中国第一种喷气式歼击机歼-5,即ΜиГ-17Ф(米格-17F)型,随后获批准批量生产。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少数几个能够成批生产喷气飞机的国家之一。
与此同时,空军进口的原装米格-17新机试修任务交给空军上海13厂负责。该厂于1959年7月开始米格-17的试修准备工作,该型机在国内尚无工厂修过。为适应修理任务的需要,空军党委批准对空军13厂进行扩建,工程部指示13厂从1960年起,由原来修理飞机发展为同时兼修发动机的综合工厂。1960年3月底,在第一架米格-17飞机的试修任务即将完成时,由于形势变化,空军党委常委会议决定:上海空军13厂由于机场不能供高速飞机试飞,今后不再进行基本建设。因此,工厂于当年将已进厂的2架米格-17飞机修好出厂后,即停止了该型飞机的修理。1961年5月,空军工程部遵照空军参谋长张廷发的指示,曾下达任务给13厂,要求将1架米格-17飞机改为教练机,工厂于8月份动工,9月份就完成了试改任务,之后也因形势变化而未能继续进行。
歼-5由沈飞工业公司研制,是单座单发高亚音速喷气式战斗机,主要用于昼间截击,具有一定的对地攻击能力。歼-5是仿制苏联的米格-17Ф(米格-17F)歼击机,米格-17F型1951年9月首飞,1952年底开始大量生产。首飞的试飞员是吴克明,当时歼-5被称为56式,直到1964年才改称歼-5甲。
研制人物
20世纪60年代初,国防急需全天候歼击机歼5甲,重任交给了成都飞机制造厂。歼5甲没有设计图纸和生产资料,只有两架实物飞机和全套歼5图纸和工装。飞机外型和结构是按飞机实物严格测绘的,但强度计算、外载荷计算、静力试验任务书和技术条件等,则是按自行设计方法自己制定的。屠基达执笔和主持制定了“测绘总方案”、“设计文件制度”、“制图规范”、“强度计算原则”等文件,他坚持老老实实按样机测绘。结构全面测绘完毕后,分析对比,发现有36项部件,包括机翼、后机身与歼5没有原则性差别,报告上级批准后,改用歼5图纸。即便如此,自己设计的图纸仍占全机的60%。经过15个月的艰苦奋斗,1962年10月,发出了全套歼5甲设计图纸和资料,试制工作全面开始。发图的时候,正是经济困难时期,粮食定量每人每月只有21斤。屠基达1米78的个头,瘦得仅有50千克,却带领着年轻的设计队伍,确保了国家急需的军事装备一次优质试制成功。1964年11月11日,歼5甲首飞上天,年底国家定型。三机部部长孙志远高兴地赞誉:“歼5甲是成都飞机制造厂的发家机。”
设计特点
歼-5甲是一种单座、单发、机头进气、后掠式中单翼喷气战斗机。 机翼后掠式中单翼布局,后掠角45°,双梁结构。机翼内侧有后退式襟翼,起飞和着陆可放下不同角度。机翼外侧是副翼,偏转角范围为±18°。机翼根部有起落架舱,主起落架收在机翼的两个舱内。
机身全金属半硬壳式构造,外形为圆形截面的流线体。圆形机头进气道。机身后部装有可操纵的减速板。
尾翼垂直尾翼分成上下两段,下段固定在后机身的承力斜框上,上段可拆卸。垂尾后掠角为55°41′。垂直尾翼后缘是方向舵,转动角度为25°。水平尾翼后掠角为45°,安装在垂直尾翼下段顶部,其后缘的升降舵,向上可转动32°,向下为16°。
起落架前三点式起落架,均为单轮。前起落架收入前机身下部的轮舱内,主起落架收入机翼内。主起落架装有缓冲器,前起落架装有减震器和减摆器。主轮轮胎压力为8.34×105帕(8.5公斤/厘米2)。
座舱密封式单人座舱,应急时舱盖可抛掉。座椅是可弹射的,可以保证飞行员在紧急时迅速安全地脱离飞机。
系统操纵系统为硬式操纵。副翼调整片和升降舵调整片为电操纵。液压系统用于收放起落架、襟翼、减速板、可调喷口和操纵副翼。冷气系统用于刹车、密封座舱、应急收放起落架和应急刹车等。
动力装置装一台WP-5型离心式喷气发动机,带加力。最大推力25.50千牛(2600公斤),加力推力33.15千牛(3380公斤)。机内燃油1170千克,外挂两个400升副油箱。
机载设备超短波指挥电台、无线电罗盘、无线电高度表、信标接收机、敌我识别器、护尾器、测距器等。
武器机头左侧下方装两门23毫米机炮,机头右侧下方装一门37毫米机炮。备弹量为200发。机上装有光学半自动瞄准具,有两具照相枪。左、右翼下可各挂一颗100~250千克的炸弹。
1959年5月29日,空军第18师截击大队队长蒋哲伦成功驾驶该改型战斗机击落了B-17G。
结构特点
歼-5甲为双梁结构。机翼内侧有角度可控的后退式襟翼。副翼偏转角范围为±18°。起落架舱在机翼根部,主起落架收在机翼的两个舱内。全金属半硬壳式构造机身是圆形截面的流线体,机头进气。机身后部装有可操纵的减速板。垂直尾翼分成上下两段,下段固定在后机身的承力斜框上,上段可拆卸。
垂尾后掠角为55°41′。方向舵可转动25°。水平尾翼后掠角为45°,安装在垂直尾翼下段顶部。升降舵向上可转动32°,向下为16°。前三点式起落架均为单轮。前起落架收入前机身下部的轮舱内,主起落架收入机翼内。主起落架装有缓冲器,前起落架装有减震器和减摆器。主轮轮胎压力为8.34×105帕(8.5千克/厘米2)。
密封式单人座舱在应急时可抛掉舱盖,可弹射座椅保证飞行员在紧急时迅速安全地脱离飞机。操纵系统为硬式操纵。副翼调整片和升降舵调整片为电操纵。液压系统用于收放起落架、襟翼、减速板、可调喷口和操纵副翼。冷气系统用于刹车、密封座舱、应急收放起落架和应急刹车等。
采用一台涡喷-5离心式加力涡轮喷气发动机,静推力2600千克,加力推力3380千克。该发动机是苏联克里莫夫设计局的VK-1F发动机的仿制品,VK-1F是米格-17的发动机。
1951年航空工业局成立后,开始组织发动机生产,学习苏联新的喷气发动机生产工艺资料。在苏联的援助下,引进了VK-1F的专利制造权。1956年6月包括我国知名发动机设计师吴大观在内的队伍,在沈阳航空发动机厂(现“沈阳黎明机械公司”)仿制成功,定型号为涡喷-5(WP-5)。
1964年生产任务转由西安红旗机械厂负责,66年转产定型投入批量生产。涡喷-5加力推力3380千克,最大推力2700千克,额定推力2400千克,巡航推力2160千克,不同状态耗油率介乎2千克/千克/小时到1.05千克/千克/小时之间。机内燃油1170千克,外挂两个400升副油箱。
机载设备包括超短波指挥电台、无线电罗盘、无线电高度表、信标接收机、敌我识别器、护尾器、测距器等。
机翼为后掠式中单翼,副翼的偏转角范围为±18度。机头左侧下方装两门23-1型23毫米机炮,机头右侧下方装一门31型37毫米机炮。装弹量为200发。23-1机炮初速680米/秒,射速800发/分,弹种包括航23-1杀燃、航23-1杀燃曳光、航23-1穿燃、航23-1训练自炸弹。37-1型初速690米/秒,射速400发/分,1954年开始研制,开始时因考虑到该炮性能落后、苏联已有后继型号,故仅计划少量生产以避免浪费,后来因为歼-5需求量增加,最终生产了236门后于1959年停产。
机载武器
武器机头左侧下方装两门23毫米机炮,机头右侧下方装一门37毫米机炮。备弹量为200发。机上装有光学半自动瞄准具,有两具照相枪。左、右翼下可各挂一颗100~250千克的炸弹。
火力性能
歼-5甲37毫米与23毫米炮弹威力都相当大,但这不并不能令整个武器系统的威力大于同一时期其它的先进战斗机。与米格-17、米格-15一样,歼-5使用的这两种不同口径的火炮,初速和弹道差异较大,瞄准具无法协调,校准调试只能取中间值,在400米外弹着点已经偏散,其中37炮上偏,23炮下偏,因此常常出现瞄准射击操作正确,但是炮弹却很难命中的情况。这一缺陷在美台飞行员的回忆录中也能得到证实。中国军队总结经验后,强调射击距离要压缩到400米内。有的飞行员为确保命中,甚至逼近到300米内开炮,但这样要冒撞上目标或被爆炸碎片击中的危险!而F-86因采用的6挺12.7毫米机枪与瞄准具匹配得好,在1000米外仍能较准确地密集射击,加上该瞄准具设计精良,实战中火力并不占下风。另一个问题就是歼-5携带的炮弹数量远远少于F-86携带的枪弹,持续作战能力略有不足。
成功战例
歼-5甲屡建战功,1958年7月至10月击落来犯的2架F-84G和6架F-86F,其他战例无数。有趣的是越战期间的1956年4月,四架F-4入侵海南岛我方领空,中国军队歼-5在拦截期间,F-4匆忙发射AIM-7“麻雀”导弹,不料歼-5拐弯半径小得以逃脱,脱靶的AIM-7竟然飞向远方的一架F-4,将其击落。
1958年9月,中国军队歼-5编队与台湾空军24架F-86编队在浙江温州地区上空遭遇,空军飞行员王自重因掉队被其中12架F-86围困。王自重单机击落敌两架F-86后,被F-86携带的AIM-9“响尾蛇”导弹击落。
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实战中空空导弹取得的战绩。但当天F-86发射的AIM-9中有一发未爆炸,坠落后被我军民发现。这枚AIM-9被送往苏联,苏联在此基础上研制成功了K-13(AA-2)空空导弹,中国的进口仿制品即霹雳-2空空导弹。
但是在国民革命军的史料中,战斗的经过大致为,台湾空军第11大队的多架F-86F,在温洲湾上空获得重大战果,击落10架米格-17F,其中至少有2架是被李叔元中校与钱奕强上尉所发射的GAR-8飞弹(AIM-9B当时的编号)所击落,第一代的响尾蛇飞弹至此初试啼声。最重要的是,成功运用AIM-9击落解放军战斗机后,所有参战飞行员进行了合影留念,并无任何一人伤亡。
歼-5甲为中国军队开拓了喷气战斗机的先河,打下了中国军队驾驭喷气战斗机的基础。
历史意义
歼-5甲是中国制造成功的第一种喷气式飞机,这一成就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它标志着中国的航空工业跨入了喷气时代。歼-5甲的气动布局为机头进气、单台发动机,其机翼为后掠式中单翼,副翼的偏转角范围为±18度。歼-5甲在服役期间屡建战功,仅1958年7月至10月便击落来犯的2架F-84G和6架F-86F,目前,歼-5甲已经退役。
参考资料
英文:Shenyang J-5.Military.wikia.com.
中文:歼-5甲.中国飞机全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0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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