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武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武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是武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是廖德明。
职 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政策法规,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措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紧急调度;协调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经济目标考核、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包括生产、科技、信息等)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权限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编制全市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优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引进的国外智力及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工作。
(6)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和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提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
(7)牵头全市产学研合作工作,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订实施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和企业家培育工程,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指导企业做好人才资源开发、智力引进和自主培训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10)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及政策措施,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11)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心企业运行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融资性担保行业,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2)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3)统筹推进工业领域和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战略、政策和实施计划,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全市通信行业、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4)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船舶工业行业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船舶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市船舶建造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行业管理及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冶金)、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5)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管理和盐业、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6)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17)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承担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武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设办公室、经济运行股、产业发展股、行业管理和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息化推进股、科技管理股、高新技术发展股、政工股等8个职能股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5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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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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