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等产业项目投资;装饰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及
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商业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等。
2024年12月9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条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合计22.07亿余元,被执行人还包括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8日,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涉及。其中一起案件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原判,导致武汉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被北京市三中院进行司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