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市长质量奖是
武汉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武汉市具有
法人资格,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武汉市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者组织。
评奖办法
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坚持企业或者组织自愿申报,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向企业或者组织收费,不增加企业或者
组织负担的
原则。
武汉市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定1次,每次奖励的企业或者组织总数不超过2家。
首次获得武汉市市长质量奖称号的企业或者组织由
武汉市人民政府奖励50万元,奖励经费由武汉市财政统一安排。
申报条件
企业或者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
注册,具有
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三)已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者相关行业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
(四)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重大用户(顾客)有效投诉;
(六)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参加市级及以上质量相关奖项评定活动无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
评定标准
武汉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定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即时采用最新标准)。评定标准总分为1000分。
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者组织的总评分不得低于600分(含600分),若当年申报企业或者组织的总评分均低于600分(不含600分),该奖项空缺。
每年度组织市长质量奖评定时,市质量振兴办公室应当事先通过媒体公布本年度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起始和截止日期及工作安排。
评定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应当如实填写《武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04)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质量振兴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武汉市质量振兴办公室对申报企业或者组织的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企业或者组织,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资料评审。由专家评审组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或者组织集中进行资料评审,并根据资料评审结果,确定进人现场评审的企业或者组织名单;对未通过资料评审的企业或者组织,交由武汉市质量振兴办公室向其书面反馈评审结果。
(四)现场评审。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料评审的企业或者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并提出现场评审意见。
(五)综合评价。专家评审组对资料和现场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获奖企业或者组织候选名单。
(六)审议公示。武汉市质量振兴办公室将获奖企业或者组织候选名单提交武汉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确定拟获奖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由武汉市质量振兴委员会组织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提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武汉市质量振兴委员会提请
武汉市人民政府审批。
(七)颁证发奖。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武汉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获奖企业或者组织,由武汉市
市长向获奖企业或者组织授予武汉市市长质量奖称号,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获奖名单
一、第八届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名单
(一)单位(共8家)
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个人(共7名)
李诗愈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 婧(女)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
杨乐天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业务版块总经理
张 虎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光振雄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副院长兼总工程师
王迎春 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质量部副部长
吴知才 武汉爱博泰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第八届武汉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名单(共8家)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中建钢构武汉有限公司
九信中药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依迅北斗时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