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务局
武汉市政府下辖机构
武汉市商务局是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内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对内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及口岸工作的相关政策,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商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流通行业的发展政策,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全市流通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指导和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管,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酒类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药品流通行业、生活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三)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和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制订市场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负责全市牲畜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国内经济协作交流工作;拟订全市国内经济协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及经济协作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市国内经济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我市与国内经济合作组织、友好城市或地区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我市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和参与服务西部大开发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外地驻汉办事机构、外地在汉投资企业和商会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合作交流和全市在外商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实施;指导全市对外贸易促进工作及出口加工区、出口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工作;指导和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实施;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技术改造及科技研发;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登记和协调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采购;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七)负责全市服务贸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组织参与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内对外贸易促销活动。
(八)负责全市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核上报和后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境外就业管理;依法做好全市企业境外投资、驻境外机构和企业以及境外驻汉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全市国际多边、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全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组织参与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
(十)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我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和参加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依法管理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管理并依法办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及其变更、终止等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办公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咨询和联合年检;协助处理外商投诉;指导协调各区、开发区和市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十一)负责对全市水路、陆路、航空、铁路口岸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保税物流园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商务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商务人才培养和职工队伍的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行业服务质量和信用建设;指导相关商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1305室)
1.牵头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有关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局机关政务和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综合业务推进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工作,承担大型全局性、综合性材料和主要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分办、督办协调工作。
5.负责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国家安全、信访、机关综治维稳、机关安全保卫、机关资产管理、计划生育、办公用房、政府采购、后勤等工作。
6.统筹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7.统筹“全面依法治国”专项目标工作。
8.负责局机关办公信息化(不含各业务处室业务信息系统)及政务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商务大数据平台、“招商武汉”公众号等运营维护工作。
9.负责外国人来汉商务活动的邀请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精准扶贫和援藏、援疆等统筹协调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处(1104室)
1.承担商务政策文件拟定和商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
2.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经贸协议、合同和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及制度廉洁性评估。
3.负责局机关法治建设,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法治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等协调工作。
4.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工作。
5.负责商务年鉴和志书编写组织工作。
6.统筹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对口联系市委改革办。
7.统筹协调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和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8.牵头负责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处(武汉市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
1.负责商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2.负责依法办理外资、外贸(含服贸)、内贸、国际经济合作行政审批业务,组织重要行政审批事项的会商会审。
3.负责市商务局驻市政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日常工作。
4.负责落实涉及商务审批的企业“直通车”工作和对重大项目、高层次人才实行“绿色通道”的工作。
5.负责指导区、开发区、功能区开展商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内外并联审批工作的协调和办理。
6.负责处理涉及局行政审批事项的投诉工作。
7.负责我局驻市“人才超市”相关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财务处(6603室)
1.负责拟订全市商务发展综合性规划,指导、汇编全市商务系统业务专项规划。
2.负责商务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对口联系市委考评办。
3.负责商务统计数据汇总、商务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和《武汉商务经济指标》编发工作。
4.负责全市商务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外汇等政策推动落实工作。
5.综合协调管理商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指导有关业务处室或部门拟定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会同局纪检部门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
6.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和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审核,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和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局系统开展审计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流通体系建设处(3201室)
1.拟订全市流通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指导和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
2.编制全市商业网点建设和发展指导性规划,指导各区编制、实施商业网点建设和发展具体规划。
3.引导利用相关政策,促进流通体系建设和发展。
4.组织和引导全市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协调重点商贸项目建设。
5.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负责“荆楚优品”等工作。
6.负责汽车流通(含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报废等)、商品现货市场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汽车平行进口工作。
7.指导协调社区商业建设发展,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推进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
8.推进批零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及商贸企业限塑工作。
9.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
10.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子商务与商贸处(3301室)
1.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商贸流通现代化发展战略,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3.负责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
4.指导商贸流通领域物流产业发展,负责商贸物流标准化。
5.负责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工作及中小商贸企业协调服务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7.负责老字号企业振兴、促进工作。
8.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
9.指导相关生活服务行业的技术、技能、服务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协调、指导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统计工作。
10.牵头行业扶贫工作。
11.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2.承担市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秩序处(3101室)
1.负责推进商务平安建设,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及反恐工作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教育防范。承担市商贸(成品油)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工作。
2.负责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及诚信兴商工作。
3.负责指导商贸行业文明城市建设及服务质量工作。
4.负责拍卖、直销行业管理,负责药品流通行业规划及统计工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6.承担商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质量振兴、标准化、食品安全、打击侵权假冒、文明城市建设(未成年人)等工作。
7.负责指导商贸行业社会团体工作。
8.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运行处(3102室)
1.拟订全市重要消费品、生产资料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储备与市场运行调控的有关工作。
2.负责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跟踪分析市场信息和重要商品供求情况,指导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3.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绩效目标推进及消费品市场分析工作。
4.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提供应急决策信息。承担“菜篮子”产品和市场供应工作。
5.负责成品油市场、旧货流通等行业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商品展销等商贸会展活动,负责农超对接、农贸工贸产销衔接等工作。
7.组织推动“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8.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贸易处(市机电进出口管理办公室)(6608室)
1.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对外贸易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依法对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进行申报和管理。
3.负责推进跨境电商等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创新。
4.负责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政策实施、规划制定以及贸易促进、市场开拓工作。
5.负责全市货物进出口贸易的统计和运行分析,组织实施外贸进出口绩效管理。
6.推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境内外举办的知名、专业展会,统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上海进博会等相关工作。
7.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外贸出口基地建设。
8.负责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全市企业开展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推进对外贸易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贸易救济工作。
9.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0.承担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经济合作处(6404室)
1.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2.指导和促进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3.配合相关部门整顿和维护本市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组织协调本市外派劳务培训基地建设。
4.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办事处等工作,负责我市驻境外机构和企业的管理。
5.负责出国劳务项目和人员备案工作。
6.负责协调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及处置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国际对外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国际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8.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贸易处(6409室)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组织参与重点服务贸易促进活动,推动重点领域服务出口。
3.负责全市自由类技术进出口的促进和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服务贸易示范区、服务出口基地、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等建设工作。
5.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文化贸易、中医药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促进工作。
6.负责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软件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等统计分析工作。
7.统筹协调市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改革试点工作。
8.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9.负责市服务贸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管理处(2101、2103室)
1.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综合性政策,负责政策解释与督促落实。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招商目标企业库、招商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招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动态。
4.负责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统筹协调与督办工作。
5.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
7.负责外资企业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
8.负责招商经费和招商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资投资促进处(2202、2203室)
1.负责拟订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和吸收外资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策划、协调、推进和服务外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3.策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外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4.负责外资500强企业招商归口工作,统筹全市引进外资500强企业目标任务。
5.负责全市境外投资促进网络建设与管理,负责境外驻汉经贸代表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
6.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7.负责投资指南等招商外宣品制作发布。
8.对口联系长江新城、中国贸促会武汉分会、境外驻汉经贸代表机构。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一处
1.牵头负责光电子信息、新材料、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网络安全、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统筹工作。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服务。
3.统筹协调相关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招商活动。
4.负责世界500强企业等各类500强相关产业投资项目招商工作。
5.对口联系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临空港经开区(东西湖区)、新洲区招商引资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二处
1.牵头负责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能源环保、冶金化工等先进制造业招商统筹工作。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服务。
3.统筹协调相关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招商活动。
4.负责世界500强企业等各类500强相关产业投资项目招商工作。
5.对口联系青山区(武汉化工区)、江夏区、蔡甸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三处
1.牵头负责楼宇经济、商贸流通、现代物流、跨境电商等贸易行业以及现代都市农业、建筑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招商统筹工作。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服务。
3.统筹协调相关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招商活动。
4.负责世界500强企业等各类500强相关产业投资项目招商工作。
5.联系协调在汉高校校友会,开展校友招商工作。
6.对口联系江岸区、江汉区、武昌区、黄陂区、武汉新港招商引资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四处
1.牵头负责大健康、金融保险、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现代服务业招商统筹工作。
2.负责相关产业分析、研究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服务。
3.统筹协调相关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招商活动。
4.负责世界500强企业等各类500强相关产业投资项目招商工作。
5.联系市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办事处、商会、协会开展以商招商工作。
6.组织、协调、推进商务领域国内合作交流、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
7.对口联系汉阳区、洪山区、硚口区、东湖风景区招商引资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展处(6401室)
1.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会展业发展。
3.指导和促进会展业招展引会工作,协调市政府重点支持展会,推动会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4.综合统计分析全市展览业运行情况。
5.归口管理会展行业协会,联系指导全市会展业中介组织,规范会展秩序。
6.负责会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8.承担市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口岸处(6501室)
1.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对口岸开放或关闭进行调研、论证及报批。
3.协调指导口岸单位完善口岸设施及功能。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口岸“大通关”建设方案,推动全市口岸“大通关”建设。
5.组织指导口岸各单位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6.指导和协调全市综合保税区和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7.统计分析口岸运行情况。
8.协助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
9.协助做好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0.承担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3302室)
1.协助做好局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及成员考核等工作。
2.协助局党组加强局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3.负责局管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等工作。
4.负责公务员招录、军转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工作。
5.负责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上级调训、轮训任务。
6.负责干部挂职锻炼等工作。
7.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8.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9.负责局系统统战、侨务、对台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检查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11.负责局机关拥军优属、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工作。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5602室)
1.协助局党组抓好党的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组织局机关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落实局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
3.指导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搞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4.负责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年报和接转党的组织关系等工作。
5.负责组织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6.牵头负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7.履行对党员的监督责任,督促检查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基层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审查处理工作。
8.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9.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余力军:党组书记、局长
易仁川:副局长、党组成员
于中: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亮:副局长、党组成员
万拥华:副局长、党组成员
赵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参考资料:
其他事项
(一)市商务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拟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
3.境外投资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在境外投资项目的监管。市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由市商务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物流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以及出口加工区、出口基地、保税物流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出全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有关行业标准,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入管理,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市商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互相支持、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在行业发展规划、企业经营发展和信用状况、企业市场准入基本信息和监督检查执法信息等方面相互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四)有关会展业行政管理工作由市商务局委托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武汉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武汉分会)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武汉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武汉商会)统一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管理等工作,对全市会展业发展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同时根据市商务局委托,负责指导市会展行业协会工作。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所获荣誉
2022年9月,武汉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被授予第四届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2023年2月,入选拟确认保留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4 22:3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