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公安局
武威市政府工作部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全国、全省“二十公”会议和全市公安会议精神,坚持业务队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积极开展严打整治、“三打一追”、打击双抢盗窃等专项斗争,积极组织开展禁毒整治专项斗争,结合创建和巩固“无毒社区”的工作,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政治建警,以法治警,以德育警,教育强警,监督束警,从优待警”方针,狠抓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三项教育”、权力观教育和业务培训,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确保了全市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历史沿革
1949年9月16日武威解放。9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威军事管制委员会奉命成立。
1949年10月14日,武威分区公安分处正式挂牌成立。
1950年元月25日,武威分区公安分处改名为“武威分区专员公署公安处”,1950年5月25日省政府决定,撤销张掖专区,将所属张掖、民乐、山丹三县划归武威专区管辖。
1955年10月10日,国务院决定将武威专区并入张掖专区。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武威专区,管辖武威、民勤、古浪、永昌、天祝藏族自治县。
1962年1月13日,武威专区专员公署公安处恢复成立。
1963年10月,景泰、永登两县划归武威专区管辖。
1967年6月19日,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
1968年8月18日,专区革委会保卫部成立。
1973年8月,武威地委决定成立“武威地区革命委员会公安局”。
1981年,武威地区行政公署成立,“武威地区革命委员会公安局”改名为“武威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同年9月,永昌县划归金昌市管辖,永昌县公安局的业务领导关系遂移交金昌市公安局。
1985年10月1日,景泰县移交白银市管辖。
1987年7月22日,经地委批准成立中共武威地区行署公安处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1年10月随着撤地设市,设立武威市公安局,下辖凉州区公安局、民勤县公安局、古浪县公安局、天祝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总体部署,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规章、草案,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市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或其它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协调或参与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并承办出入境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及保安公司、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承办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以及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禁毒工作,组织协调侦破重大毒品案件;指导管理全市强制戒毒场所;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监督实施公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会同人事、编制部门做好全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技术职称评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衔评授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领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协调处理紧急警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
政治部
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等。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治安警察支队
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县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
刑事侦查支队
主要职责是指导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以及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等。
监所管理支队
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和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转化工作。
户政科
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户政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管理实有人口和居民身份证。
警务督察支队
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等。
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侦查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等。
出入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是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管理等工作。
行政监察室
主要职责是检查全市公安机关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全市公安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法制支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的规划;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汇编部分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导、督促、检查县区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禁毒支队
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禁毒工作,侦查涉毒案件侦办工作,并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装备科
主要职责是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装备保障建设等工作。
机要通信科
主要职责是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机要信息通信工作,组织实施公安通信网络安全运行工作等。
交警支队
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实施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等。
信访室
主要职责是受理、答复群众的来访、来信,督促、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查办受理的信访案件,处理上级批转的信访事项,督促协调和指导各分县公安局的信访工作,部署开展各类信访工作专项行动,承担公安信访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警卫处
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在全市举行的有重要影响的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审计科
负责制订全市公安机关制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公安财经法纪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上报审理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审计决定。
现任领导
李维强:武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胡生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协助贾福祥同志负责市公安局日常工作,协助贾福祥同志联系警卫处。负责综合、公安“放管服”、指挥中心、警务保障、交通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交通警察支队等部门单位。
徐国鸿: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纪委、督察和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警务督察支队、审计科。
赵长龙: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刑事侦查、禁毒等方面工作。
分管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刑事技术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禁毒支队(禁毒办)、禁毒宣教中心。
刘武德:党委委员、森林分局局长。领导森林分局全面工作;负责信息化、反恐怖、特警等方面工作。
分管机要通信科、反恐怖支队、特警支队。
王子森: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的建设、治安管理、网络安全、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警卫、环境资源犯罪侦查等方面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治安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监所管理支队、警卫处、环境资源犯罪侦查支队、看护支队、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
王多龙:副局长、凉州分局局长。领导凉州分局全面工作。
潘天啸: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负责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公安宣传、法制、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治部(人事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法制支队、信访室、工会、团委、妇联。
地理位置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
历任领导
2021年11月1日,武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谢文刚任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局长(副支队长)。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东关派出所团支部被拟表彰为2022年甘肃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公示名单。
2022年4月,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东关派出所被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通报表扬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
2022年5月,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阳畦高速公路大队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武威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服务系统.2011-11-29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2 14:09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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