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校尉,官名,
汉武帝始置,秩
二千石,专掌位于长安西南郊
上林苑的苑门屯兵;东汉秩比二千石,《汉官》:“步兵校尉员吏七十三人,领士七百人。”所统兵力相当于现代一个营。
八校尉之一。
东汉时属北军中候,校尉秩为比二千石,领宿卫兵。魏晋南北朝沿置,与屯骑、越骑、射声、长水并为“五营校尉”,各领营兵,为劲旅。曹魏时始行九品官制,步兵校尉为四品,属官:汉代为司马一人,三国增主簿一人,晋代又加长史、功曹,南朝齐有直阁步兵校尉和步兵长史。
南北朝步兵校尉职司有所变化,南朝齐步兵校尉不领营兵,而领御仗主,掌斋内兵仗;由齐梁至陈,历代步兵校尉一职不专授,而以他官兼领。(《中华军事职官大典·步兵校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