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民政局
歙县政府工作部门
歙县民政局是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形成的结果抓好落实和督查。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开展民政调研活动,负责承办民政行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接待工作、行政复议。负责民政系统政务监督、表彰、新闻宣传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写作与办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安全保卫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卫生、考勤、接待等机关后勤服务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培训和职工教育工作。负责管好车辆的保养及调度。负责局机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局财务预算决算统计年报等工作。
【社会救助股】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负责指导乡镇对农村“三无”老、残、幼群体实行社会救助,保障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各级敬老院建设、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受理全县五保老人审批发证和五保对象供养金的发放工作。
【社会福利股】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拟订与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研究提出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依法推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美好乡村建设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民政执法监督、民政政策法规咨询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本辖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改革建议,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及乡(镇)政府驻地的迁移。承办本辖区内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及审核报批;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行政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社会事务股】(歙县婚姻登记中心)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管理监督社团民间组织的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未登记注册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
负责全县婚姻管理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和文明婚俗;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夫妻关系证明、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婚姻;负责对婚姻介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婚姻档案管理;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歙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乡低保工作计划,组织落实低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乡低保标准,并负责标准的调整和上报备案工作。编制城、乡低保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城、乡低保资金的分配意见和对资金的监管。负责城、乡低保对象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城、乡低保金领取证件。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和居委会的城乡低保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受理公众有关城乡低保的咨询与投诉,查处有关城乡低保举报、投诉事项,负责城乡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城乡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乡、镇、社区居委会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歙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歙县社会福利院)负责临时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救治、管理、教育、护送和安置,兼负中转救助护送工作,并为突遇灾祸的群众提供临时紧急避救服务。(负责为全县老人和社会弃婴服务。提供孤寡老人生活服务,接收弃婴儿童,同时为其提供生活和医疗保障)
【歙县殡葬管理所】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歙县慈善协会】负责开展慈善募捐和群众性救助工作。
【歙县募捐办(福彩管理站)】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有奖募捐活动,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宣传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福彩投注站的管理、培训、即开型彩票、配送物品发放和福彩投注机的升级、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中奖彩票的兑奖等工作。
获得荣誉
2015年1月27日,入选黄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定的“黄山市第十一届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2019年3月29日,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颁布的“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6 13:35
目录
概述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