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法租界吉祥街(今延安东路江西南路口),为清末民初重要的京剧剧场。
位于法租界吉祥街(今延安东路江西南路口),为清末民初重要的京剧剧场。清宣统元年(1909)由大成公司陈格清主持兴建,次年农历十月初二(1910年11月3日)开业。聘孙玉声为总经理。首期有武生李顺来、盖叫天,武二花李春利,文武老生李玉奎、孟鸿群,花旦奇来风、九盏灯,小面李百岁等。民国二年(1913)初以杨四立为台柱,同年“迎仙”班底迁入后称迎仙歌舞台,始实行男女合演,演员有周蔫芳、狗肉红等。营业终不甚发达。民国初年不少新剧团体如开明社、民兴社、民鸣社、爱华社等在此演出时均以社名称剧场。后一度改称法兰西新戏院、法界大影戏院等,兼映电影。该剧场为二层砖木结构,坐西朝东,五开间门面,占地面积一百八十二平方米,建筑面积二百七十四平方米。三十年代停业,原址先后改为商店和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