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丘明《
左传·僖公十年》:“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于是丕郑聘于秦,且谢缓赂,故不及。”
晋献公的宠妃
骊姬于心不甘,想立自己的儿子奚齐为太子。骊姬设计害死了太子申生,晋献公的另外两个儿子重耳、夷吾逃至国外避难,骊姬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心愿,他的儿子奚齐成为晋国太子。晋献公的小儿子卓子是骊姬妹妹的儿子,仍然留在晋国。
晋献公去世以后,晋国又陷人了混乱。大夫里克立即发难,杀死了骊姬和十五岁的奚齐。当时晋献公尚未安葬,大夫荀息力主立晋献公的小儿子卓子为国君。里克又杀了卓子,逼死了大夫荀息。
里克打算迎立公子重耳为国君,重耳知道国内政局不稳,回复道:“父亲在世时我违命出逃,父亲去世后我没有尽孝,哪里还有脸回去做国君呢?”里克遭到重耳婉言谢绝,只好迎立重耳的弟弟夷吾为国君,他便是晋惠公。
晋惠公即位后,怕里克
故伎重演,决心将他除掉。他派
郤芮领兵包围里克家,让人对里克说:“如果没有你,我就不能做国君。虽然如此,但是你杀掉了两个国君,逼死了一个大夫,做你的国君,实在是太难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天下无绝对完全无疵的人,也无绝对完全无疵的事,如果存着吹毛求疵的态度来寻衅,那么总是会找到理由和借口。有了害人之心,便会想方设法制造借口诬陷别人,不仅摧残其身心,也损害其名誉,而自己却以卫道士般的正人君子嘴脸公开从事坑害他人的勾当。古往今来多少莫须有的罪名,都是这样炮制而成。然而诬害别人者只能靠捏造事实以售其奸,一旦真相大白,害人者终致害己死。
清·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六十回:“官场中的办事,总是起头一阵风雷火炮。打一个转身就要忘个干净了。至于他一定要怎样我,那出参的考语,正是‘欲加之罪,何患尤词’。”
姚雪垠《李自成》三卷一三章:“现在如趁机将敬轩除掉,并非没有罪款。古语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何况他确实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