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济共同体关税同盟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在关税方面实行的一体化措施。是共同体赖以建立的重要基础。主要内容为:(1) 对内在成员国之间分阶段削减关税和数量限额,实现共同体内部商品自由流通。(2) 对外通过逐步拉平各成员国的关税率,筑起统一关税壁垒,以抵制和排挤共同体外的商品输入。
原计划在12年期间 (1958—1970年) 分三个阶段完成。由于各成员国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彼此间矛盾,结果提前于1968年7月实现原定目标。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按上述办法先后加入关税同盟。西班牙、葡萄牙仍在过渡之中。在对外贸易方面,共同体对不同国家分别实行不同税率。1980年起,对中国实行
普遍优惠制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