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日元债券是欧洲债券的一种。借款人在日本境外的市场上发行的日元债券。发行金额在50—300亿日元之间,期限一般为5—7年,其发行费用较其它面值货币的欧洲债券为低。1977年欧洲日元债券首先由
欧洲投资银行发行,多在卢森堡和伦敦挂牌上市。最初日本大藏省仅允许政府机构进入该市场筹资。为加速日元国际化进程,日本大藏省于1984年5月采取了一系列放宽措施,解除了发行限制,规定州、地方政府、民间企业均可发行此类债券,从而使这种债券的发行范围和发行规模逐步扩大。
80年代以来,欧洲日元债券增长较快,在
欧洲债券总额中的比例日益提高。欧洲日元
债券不断增长的原因除了
日本经济实力强、日元一直比较坚挺、日本国际贸易大量
顺差、投资欧洲日元债券可获利外,还在于日本政府为了使日元国际化,使日元在
国际结算和
国际融资方而发挥更大的作用,从1984年开始,对
非居民发行欧洲日元债券放宽了限制:
欧洲债券:是
票面金额货币并非发行国家当地货币的债券。是指以外在通货(external currency)为单位,在外在通货市场(external currency market)进行买卖的
债券。
欧洲债券不受任何国家资本市场的限制,免扣缴税,其面额可以发行者当地的
通货或其他通货为计算单位。对多国公司集团及第三世界政府而言,
欧洲债券时他们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传统的
欧洲债券可分为直接债券(straight bond),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附股权认购证不可转换债券(straight bond with warrant)与浮动利率本票(floating rate notes)等。除此之外,亦有多元通货(multcurrency)及使用记帐单位(unit of account)两种方式发行的
债券。前者虽其面值为单一货币,但投资人可从几种通货中选择一种还款;后者则指以
欧洲货币单位(European currency unit),欧洲组合单位(Eurco),阿拉伯通货关联单位(Arcru)及
特别提款权(SDR)等记帐单位所发行的
债券。
欧洲债券亦可以不记名的方式发行,但若借款人不被准许发行时,可与经办发行的银行协商,由后者发行不记名存券收据(bearer depositary receipt)。
欧洲债券是一国政府、
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组织在国外债券市场上以第
三国货币为
面值发行的债券。例如,法国一家机构在英国
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
美元为面值的债券即是
欧洲债券。
欧洲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地以及面值货币分别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
这种
债券的发行比较严格,首先是待发行的债券要通过国际上权威的证券评级机构的级别评定,其次债券还需要由政府或大型银行或企业提供担保,另外还需有在国际市场上
发行债券的经验,再者在时间间隔方面也有一些限制。这种
债券的发行通常由国际性银团进行包销,一般由4~5家较大的
跨国银行牵头,组成一个世界范围的包销银团。有时包销银团还要组织一个更大的松散型的认购集团,联合大批各国的银行、经纪人公司和
证券交易公司,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安排销售。
欧洲债券的票面货币除了用单独
货币发行外,还可以用综合性的货币单位发行,如
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体系记帐单位等。
欧洲债券每次的发行范围也可以同时是在几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