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荆公韵四绝
北宋苏轼诗作
《次荆公韵四绝》是北宋文学家苏轼所作的组诗。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秋,苏轼赴汝州上任途中路经金陵,逗留月余。时王安石二次罢相后退居金陵,与苏轼相见后唱和颇多。两人虽在政见上观点相左,但在文学和私交上却彼此欣赏并相得甚欢。
诗词正文
次荆公韵四绝
其一
青李扶疏禽自来①,清真逸少手亲栽②。
深红浅紫从争发,雪白鹅黄也斗开。
其二
斫③竹穿花破绿苔,小诗端为觅桤④栽。
细看造物初无物,春到江南花自开。
其三
骑驴渺渺入荒陂⑤,想见先生未病时。
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
其四
甲第非真有,闲花亦偶栽。
聊为清净供,却对道人开⑥。
注释
①禽自来:指来禽,俗称花红、沙果。
②清真逸少手亲栽:将王安石比作王羲之。李白在《王逸少》中说:“右军本清真,潇洒在风尘。”王羲之字遗少,曾任右军参军,又称王右军。
③斫:砍、削。
④桤(qī):桤木,落叶乔木,木质轻软,可制器具,嫩枝叶可入药。
⑤陂(bēi):山坡。
⑥聊为清净供,却对道人开:作者自注:“公病后,舍宅作寺。”
作者简介
苏轼(1037—1101年),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宋代重要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宋代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汉族,北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省眉山市)人。嘉祐(宋仁宗年号,1056~1063)年间“进士”。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诗刺新法下御史狱,贬黄州。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颍州,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历州郡多惠政。卒后追谥文忠。学识渊博,喜奖励后进。与父洵、弟辙合称“三苏”。其文汪洋恣肆,豪迈奔放,与韩愈并称“韩潮苏海”。其诗题材广阔,清新雄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 又工书画。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书传》、《东坡乐府》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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