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隶属于榆林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内设政秘科、安监科、职成科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中、省有关学校的设置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实施细则;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信息技术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
(六)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执行中省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组织高考、自考、成考、中考等教育招生考试;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大学、中专后继续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全市教育系统基建工作,并参与局属单位基建项目的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的审批、调整、撤销及检查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尹增岗
党组成员、副局长:白万才、韩玉红、雷建军
副局长:乔春玲
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刘晓东
内设机构
政秘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议案、提案、政务公开、公文审核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相关的“创建”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年度考核、干部调配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和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综合性评优树模等工作。
基教一科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环保教育、人口教育、民族教育和校外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宏观管理工作。
基教二科
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和教学仪器、实验室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招生考试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和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计资科
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监督各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使用情况;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教育系统基建工作;负责教育收费管理和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指导各类学校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职成科
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民办)和成人学校布点规划、评估、开设、停办、更名、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工作;负责职工、农民教育和扫除文盲巩固提高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强县、强乡镇创建工作。
安监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教师教育的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师德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评优树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教育、保卫和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垂直机构
榆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榆林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榆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榆林市电化教育馆
榆林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榆林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榆林市分校
陕西省榆林中学
榆林实验中学
榆林市第十中学
榆林第二实验中学
榆林育才中学
榆林市第八中学
榆林市第十一中学
榆林实验小学
榆林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陕西省绥德师范附属小学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17日,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9月23日,入选拟推荐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