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26日,前身是陕北人民法院榆林分庭,1955年更名为陕西省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正式更名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用审判办公大楼位于榆林市湖滨南路5号,占地5.1亩,建筑面积4502平方米,内设大审判法庭1个,可容纳200余人旁听,设中审判庭1个、小法庭5个。榆林中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49个人民法庭,1298名干警。中院在编干警163人,其中法官110人,本科学历113人,硕士学位2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43%。
法院简介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26日,前身是陕北人民法院榆林分庭,1955年更名为陕西省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正式更名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用审判办公大楼位于榆林市湖滨南路5号,占地5.1亩,建筑面积4502平方米,内设大审判法庭1个,可容纳200余人旁听,设中审判庭1个、小法庭5个。榆林中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49个人民法庭,1298名干警。中院在编干警163人,其中法官110人,本科学历113人,硕士学位2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43%。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审判执行工作,榆林中院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指导下,提出 “1264”工作思路,即围绕提高审判质效 “一个重心”,促进司法观念、工作作风“两个转变”,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司法为民、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六项举措”,实现审判质效、信息化水平、司法公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四个目标”。
机构设置
榆林中院现有编办核定机构18个,分别为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挂赔偿办牌子)、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监察室、司法技术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信访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榆林市法官培训中心1个。工会、事务中心、信息技术室、民调办认为常设部门。有机关党委、法官协会、妇委会、共青团、青年法官研究会等5个群团组织。
法院建设
榆林中院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工作部署,提出了统领全市法院工作的“1264”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公正司法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案件受理数以年均33.6%的比例上升,2013年受理各类案件34294件,2014年至今受理案件3041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7.7%。
(一)构建“385”审判管理机制。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提出了“385”审判管理模式,突出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管理职能更广,在发挥审判管理七项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将司法统计、法官业绩档案管理、裁判文书库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统一归口审管办负责。二是指标调整更活,针对薄弱环节,每年进行适度调整,提升短板指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指标分值调节器的作用。三是审管通报更细,将审执案件情况通报到庭、到人,进行位次排序,动态排名,记载于法官业绩档案。四是绩效运用更实,将法官的业绩,与干警的竞职竞岗、评先评优相结合,形成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审判业务指导。为提升全市法院案件整体质效,榆林中院加强了审判业务指导。一是制定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座谈制度,要求中院业务庭对拟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必须由庭长主持、合议庭成员参加与一审法院原案件承办人、分管庭长、院长进行座谈,交换意见,形成审判共识。二是实行带案指导制度,市中院各业务庭针对基层法院案件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定期带案深入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三是统一共性案件裁判尺度,针对审判中的共性问题、法律适用上有争议的问题,由相关业务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形成会议纪要,统一裁判尺度。
二、强化服务平台,践行司法为民
榆林中院认真贯彻司法为民举施,在以下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
(一)注重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立案信访大厅是群众到法院诉讼办事的第一站。全市法院以便民利民为目标,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强力推行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站式”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为群众提供咨询、调解、立案、接访、保全等集成式服务,力求公开、便捷。加强诉前调解,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
(二)注重便民服务网格建设。陕北是革命老区,全市法院充分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注重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将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官”建设作为便民服务的新机制。榆林中院提出了“零距离”民事审判模式,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诉累;榆阳法院在辖区乡镇设立了19个巡回审判点;绥德法院在陕甘宁边区“民间调解英雄”郭维德同志任职过的义合法庭创新了“庭、站、点、员”工作机制,实现了便民利民网格全覆盖。
(三)注重民意沟通机制建设。司法和民意的良性互动,不仅有利于实现司法裁判法理情的统一,更有利于形成矛盾化解的合力。我们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要求,着重于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庭审方式接地气,加大了车载法庭巡回审理,加强审判工作“五进”,广泛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构建了民主高效的审判机制。二是个案答疑重沟通,制定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等14项制度,立案时,必须向当事人告知诉讼可能存在的风险,民商事案件主动向当事人提示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审结后,裁判文书由办案法官直接送达,进行面对面的判后答疑,特别注重为败诉当事人详细分析败诉的原因。三是注重调解机制联动,米脂法院传承和发扬“三三制”民主政权传统,拓展了司法民主的广度,吴堡法院聘请62名群众作为特邀调解员,在法院和各乡(镇)设立工作室,建起了民意沟通的桥梁。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保持在80%以上,稳居全省第一。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公开
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司法公开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两项工作需统筹兼顾、共同推进。
(一)扎实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实现了信息网络全覆盖,配齐硬件、优化软件,搭建起了二级法院互联互通、安全快捷的信息高速路,确保没有孤岛法庭和断线法官。二是全面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通过领导带头、制度倒逼,所有的公文均通过内网拟稿、修改、传阅、签批。停止了所有纸质裁判文书审批,案卷扫描、文书审签、签章用印、审查结案、案件评查、信访接待等全部在网上进行。
(二)全力推动公开平台建设。扎实开展了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审判流程公开,主动向当事人提供司法公开告知书36119份,2014年受理的案件全部实现了诉讼档案电子化,依托陕西法院公众服务平台,方便当事人凭密码从平台获取审理信息。二是裁判文书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裁判文书4777份,同时在榆林法院网发布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制教育意义的裁判文书262份。三是执行信息公开,公开立案标准,拍卖公告等信息,推广了涉案物品网上拍卖机制,提供不履行执行义务者信息查询,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四是注重网络平台建设,全市法院均建成了门户网站,点击量已突破1500万次,开通了官方微博,关注的网民有5.8万人。对“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等社会关注度高的59件案件,进行网络直播。信息化技术与网络平台的应用让人民群众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体验感受司法公正的全过程,拓展了群众监督渠道。
四、转变司法作风,打造过硬队伍
司法作风是党的作风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关系人心向背。我院始终将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狠抓路线教育,按照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市中院党组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先后组织6次集中学习,162名干警接受集中轮训。向78个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在基层联系点召开10次座谈会,汇总梳理出各类问题建议380条,查找出“四风”问题16条,我院的路线教育活动正在进行中。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党性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二是强化机关党建,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开展了“我是一名党员法官”活动,增强了党员干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三是深化廉洁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深入解决“六难三案”,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等问题,稳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四是服务幸福榆林建设,依法妥善化解旧城改造、道路建设、新城开发等重大市政项目引发的纠纷,依法调处退股、退房、土林地权属、矿权等群体性纠纷,为幸福榆林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常宝堂
副院长:杨文清、高永颖
所获荣誉
通过榆林中院全院干警的努力,2010年以来,共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473个,其中国家级表彰奖励12个,省级表彰奖励71个,市级表彰奖励390个。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起连续四年分别被省法院、榆林市委评为优秀单位。由于干警精神面貌良好,还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单位。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1 23:41
目录
概述
法院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