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的辩证法(dialectics of concept)概念的形成变化和发展的规律性。主要研究概念的矛盾运动,即概念的联系和转化的辩证关系。在哲学史上,黑格尔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研究了概念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批判吸取黑格尔合理思想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概念的辩证法。辩证逻辑的主要任务就在于探讨概念的辩证法。概念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全的,而是通过一系列的抽象,以概念的形式近似地描绘发展变化着的客观现实。辩证逻辑认为概念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科学认识的成果是概念。抽象性和概括性是概念的最基本的特征。人们最初形成的概念通常是作为对周围事物的感性经验的直接概括,并不具有很高的抽象性;而科学思维中运用的概念即科学概念是在相关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因而具有较高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是一定历史阶段上人们认识的总结。客观现实中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因而反映人的认识的概念也是发展变化的。它表现为原有概念内容的逐步递加和累进,或者新旧概念的更替和变革。思维要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辩证运动,概念就必须是辩证的、灵活的、相互联系的和相互转化的。概念的辩证本性表现为主观性与客观性、特殊性与普遍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的辩证统一。人类的认识史表明:对真理的认识是在一系列概念的形成中,在概念的不断更替和变革中,在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无数转化中实现的。正是因为概念的形成、变化和发展以及概念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是发展变化着的客观现实在人脑中的近似反映,因而才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的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