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采伐限额
各种采伐消耗林木总蓄积量的最大限量
森林采伐限额是各种采伐消耗林木总蓄积量的最大限量,它是由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森林合理经营的原则,经过科学测算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
国务院批准的年采伐限额,每五年调整一次。森林采伐限额的范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禁伐森林和林木外,包括所有林种的林分和林木的主伐、补充主伐、抚育伐、卫生伐、林分改造等各种采伐所消耗的资源总额。
采伐限额的计量单位是活立木蓄积量(立方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7 09:09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