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它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人类生存必要条件,森林资源又是人类社会极为重要的财富,林业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森林资源资产是以森林资源为物质内涵的资产。它仅是森林资源中具有资产性质的一部分经济资源。它是林业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资料的主要来源。森林资源资产是自然资源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再生能力的自然资源资产。
概念特点
(一)森林资源资产的概念
森林资源资产主要可分为林地资产、林木资产、野生动、植资产、景观资产。在林木资产中根据其收获形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以用材林林木资产、经济林林木资产、薪炭林林木资产和竹林资产等。
(二)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
因为森林资源资产是再生自然资源性资产,故森林资源资产除与一般资产具有的特点〔获利性、占有性、变现性、可比性〕外,它还具备以下特点:
1、经营的永续性:森林资产属于可再生的资源性资产,森林资源资产消耗可以通过合理的经营,根据森林生长有规律和再生能力的特点,采用科学的森林经营利用措施而得到补偿。因而森林资源资产在没有受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时,在科学、合理的经营下是不发生折旧问题的。而且每年都出售部分资产〔林产品〕,其森林资源资产的总量保持不变,或略有增长,长期永续地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目的。
2、再生的长期性:森林资源资产是再生性资产,但根据森林生长的规律,它的产品要有很长的时间后才能出售,通过投入某一森林资源资产经营的资金,少则数年、多则数十年、上百年才能回收,因为一块林地造上林木要到数十年林木才能成材出售,回收投资。
3、分布的辽阔性:森林资源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森林的分布极为广泛,由于森林再生的长期性、经营的永续性,要求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部门要拥有较大面积的森林资源资产,通常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实体都有成千上万公顷的森林资源资产,否则它将无法永续。由于分布的辽阔,使某一地域的森林资源资产与另一地域的森林资源资产在结构内涵与功效发挥上都有不可比之处,各具特色。
4、功能的多样性:森林资源资产结构复杂、形态各异,决定了它功能的多样性。森林资源资产的某些成分,除了有价值可以交换的商品属性外,还具有一些价值难以度量的生态公益效能。这些效能通常自动外溢,受益者无须付费,即可得益,造成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价值偏低。
5、管理的艰巨性:与其它资产相比森林资源资产的安全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森林资源资产漫山遍野地定位在广阔的林地上,即不能仓储,又难以封闭,使其安全保卫十分困难。火灾、虫灾、盗伐等人为或自然的灾害很难控制,就是说:森林资源资产容易流失,增加了风险损失的可能性。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必须引入风险机制,才能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认定概念
(一)林地资产的认定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的认定:郁闭度在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另外,某些不能定为林地资产的的林地,只能作为资源或潜在的资产存在,但随着经营条件的改变,可能转入资产。
(二)林木资产的认定
林木资产是具有资产属性的林木的总和,根据森林法,林木资源按其功能主要可分为: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殊用途林五种。在这五大林种中:
1、经济林一般应全部认定为森林资源资产。因为它的产权通常较明确,并可实施有效的控制。而且它以生产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为目的,通常有较多的投入和较高的经济效益。
2、用材林和薪炭林的大部分应认定为森林资源资产,不能认定为资产的主要有:
(1)产权关系不明确的用材林和薪炭林;
(2)经营主体无法进行事实上有效控制的用材林;
(3)生产条件恶劣或林分质量极差,无法产生经济效益不能作为经营对象的森林。
3、防护林较为特殊,有些防护林虽以防护效益为主,但仍可产生较大的直接经济效益,如农田牧场防护林、护路林等,则应该认定为森林资源资产。其它的防护林由于其产生的社会生态效益为社会所共有,且难以用货币计价,它们暂时只能作为潜在的资产而不能直接认定为资产。
4、特殊用材林情况也很复杂,它的经营目的多种多样,它们中间有一部分产权明确也不能作为森林资源资产,例如:以保护军事设施和军事屏障为主要目的的国防林,自然保护区内的禁伐林等。但有些特用林以培养种子为目的母树林,教学、实验林场的实验林,防止污染,减低噪音为目的环境保护林等在实现目的的前题下,仍有较大的经济较益,可以作为资产经营
(三)野生动、植物资产的认定
林区野生动植物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传统的认识是将其作为资源来管,而不认定是资产。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其价值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经营方式也朝着多样化与综合利用的方向发展。在林中对野生动植物采取管护和经营利用的措施有效控制,如建狩猎场等,这类野生动植物应认定为森林资源资产。其它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只能作为潜在性资产。
(四)森林景观资产认定
景观是一个系统概念,森林景观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区中的山、水、石、大气、光照、动物、植物等各种生物和非生物要素的组合,称为森林景观。森林景观的开发利用是随着森林旅游的兴旺而兴旺起来的。森林景观的开发,经营是以森林旅游为目的,以林地的开发为基础。森林景观能被认定为森林环境资产,除了其产权要求外,关健是看当地的旅游发展水平。交通条件好,森林环境优美,可以吸引游客的景观资源可以认定为森林景观资产;地处边远,交通困难,虽然环境优美,但无法吸引游客的景观在当前仅能是资源而不能作为景观资产。
资产评估
(一)资产评估的概念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所谓资产评估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业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原则,依据法定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行为。资产评估的实质是一种对资产价值的判断,它是评估者根据所掌据的市场资料和资产资料,并对现在和未来市场进行多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所具有的现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概念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基准日,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2、森林资产的评估是整个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森林资源中具备资产条件的部分资源〔森林资源资产〕为对象,进行市场价格的判断。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从业者不仅要掌握一般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技术,而且还要了解森林资源本身特殊的生长变化规律、森林的经营技术和调查技术等,其知识结构既涉及林学采运的专业知识,又涉及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要求多科学的协同工作。
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与一般资产评估不一样,它是一种动态的、市场化的社会经济活动。森林资源资产作为一种能带来收益的商品,其本身的价值量是由特定时期创造该资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它的货币表现形式为价格,却要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等客观因素所影响。因此,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条件对某一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的结果与其价值量不可能完全相符。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是为特定的目的服务的。同样的森林资源资产因评估的目的不同,所采纳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就可能不同。所得的结果也就不同。在某种意义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结论只能是一种判断性意见。通常是建立在外部环境,按技术上的可能性,经济上的合理性而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它会随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这构成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特殊性质。
(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特点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与一般的资产评估一样具有以下特点:
1、政策性 根据我国的国情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国家有一定的政策规定。当前最主要的有,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局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以及各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ㄨㄨ省森林资源资产转让条例》等等。对资产占有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进行资产评估,以及评估的范围、评估的组织管理原则、程序、方法及其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是对资产评估工作的政策要求,还有资产评估价格。同一产品有不同的价格,有些产品特别是林产品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规定的税费影响,这就使之更具有政策性。
2、技术性 要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出一个相对准确的数字,必须经过一系列复杂而细致的技术工作。对每一项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其价值之前,评估人员必须先到现场进行勘察。不仅是查对数量,而且要勘察其质量。详细了解该森林资源资产的树种组成、林龄、郁闭度、树高、胸径、蓄积量以及生产成本、生产条件等情况,才能正确计算其评估值。这项工作具有严格的科学和技术要求,这不是一般人或一个人能完成的,必须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各类〕才能胜任。
3、专业性 一是要求评估机构的专业性,二是参与资产评估的人员应该有一定的林学专业技术素质和丰富的财务、统计、审计实践经验。
4、综合性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从而要求评估人员的知识和经验必须具有全面性,在评估中对资产的诸多因素大部分要用确切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和综合。因此评估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知识,一名评估人员不可能完全具备与资产评估工作相适应的全面的技术和知识,必须要有一个具有多方面知识的群体,做到优化组合,相互取长补短。评估人员不仅要有多方面的知识还要有较高的智力水平〔如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5、时效性 作为一个林业企业来说,森林资源资产的数额和结构都不可能是静止不变的。一方面物价经常变动,另一方面森林资源资产本身也在不断生长,评估结果只能说明一个林业企业在某一个时点的森林资源资产状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森林资源资产必然会发生变化,并产生较大的差距,因此确定了的评估结果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有效。我国的规定是从评估基准日起评估结果一年内有效。
6、规范性 资产评估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工作,决不能具有主观随意性。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要求评估结果的全过程都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比如评估的组织管理、原则、程序、方法以及评估报告书的内容都有具体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7、公正性 资产评估是按法定或公允的准则和规程进行的,具有公允的行为规范和业务规范,为公正性奠定了技术基础。评估人员应当是与资产业务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者,这是公正性的组织基础。
8、权威性 评估结果将作为资产经营和产权变动底价的依据。作为一个企业来说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可据以调整帐务,这就从客观上要求评估具有权威性。
9、责任性 资产评估结论应当是真实可靠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经得起检验和推敲,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而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0、风险性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依据相关资料的可靠性,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作出的一种模拟价格,这种模拟价格是评估人员主观对被评估资产的客观反映。其价格的准确程度如何取决于所搜集到的资料情况,以及评估人员的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的高低,可以做到的尽可能准确,但不可能做到绝对准确。但评估机构要对评估结果负法律责任,这又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具有很高的风险性。
评估报告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所需资料
森林资源资产由于所具有的经营的永续性、再生的长期性、分布的辽阔性、功能的多样性、管理的艰巨性等特点,其评估有别于其它一般资产的评估,所需资料也不同。对于不同目的、不同种类、不同范围的森林资源资产,其评估所需资料也不同,这些资料的一部分要求森林资源资产的占用单位提供,但相当一部分则要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单位和评估人员调查收集。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需材料
(1)森林资源资料:
a.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以小班一览表或调查薄形式按小班提供)。
b.各类森林资源统计表:
Ⅰ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Ⅱ类森林蓄积统计表;
Ⅲ用级林各优势树种各龄组面积、蓄积统计表;
Ⅴ用材林各经营类型各龄级面积蓄积统计表;
Ⅵ人工林各经营类型各年度面积蓄积统计表;
Ⅶ经济林、竹林面积统计表;
Ⅷ近、成、熟林各树种面积、蓄积表。
c.图面资料:
Ⅰ森林资源分布图;
Ⅱ林场林相图;
Ⅲ林场小班地形图〔1∶ 10000,1∶25000,1∶50000比例尺〕。
(2)森林资源权属资料:
a.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林权属证书及林权证书清册;
b.山林权权属图;
c.有关森林经营的合同,协议书等;
d.县以上人民政府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办公室的有关山林权处理决定,证明。
(3)森林经营资料:
a.林场概况资料;
b.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c.林场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及说明;
d.木材销售及价格〔含产量、树种、材种及不同径级的价格说明〕;
e.各树种、材种、不同胸径、树高的出材率及主要材种的平均出材率;
f.森林采伐成本〔采伐工价,各阶段生产工序的定额,及难度系数,各工序的生产成本,集材及林道修筑的情况及成本〕;
g.营林生产成本〔营林工价,苗木及肥料,各工序生产难度,定额,平均生产成本,护林防火成本〕;
h.销售及税费〔仑储及销售成本,各种税收及计税方式,各种税金及计算方法〕;
i.管理费用分摊情况;
j.各种测树及经营用表〔各树种,各材种出材率表,立木材积表。积森林经营类型设计表〕。
2、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所需资料
(1)资源资料:
a.经济林资源资产清单(以小班一览表或调查薄形式按小班提供);
b.经济林分树种、年度的面积统计表;
c.林地地形基本图〔1∶10000,1∶25000,1∶50000比例尺〕;
d.各种经济林资源资产的发育阶段划分标准。
(2)森林资源权属资料:
a.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林权属证书及林权证书清册;
b.山林权权属图;
c.有关森林经营的合同、协议书等;
d.县以上人民政府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办公室的有关山林权处理决定、证明。
(3)森林经营资料:
a.各种经济林产品近年价格;
b.待评估资产近年各经济林产品的产量;
c.各经济林营林标准、定额与成本;
d.经济林的采集及资料成本;
e.经济林产品的税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f.管理费用分摊情况。
3、景观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所需资料
(1)资源资料:
a.景观资源清单;
b.景观资源分布图;
c.景观资源基本图;
d.景观资源资产评估资料〔包括地质、水文、地貌、动植物、天文等评价及区位、交通、适游期、知名度、市场需求等到资料〕;
(2)森林资源权属资料:
a.山林权证书;
b.山林权属图;
c.咐属设施产权证书;
d.景观经营有关各种协议、证书。
(3)经营材料:
a.景区经济地理资料〔咐近地区主要城市、人口及经济状况〕;
b.距主要城市距离及旅游成本;
c.景区近年经营财务会计资料〔景区近年各类经营收入、各类经营成本、原投资及投资收益、税收交纳情况、景区近年经营净收益〕;
d.景区近、远期发展规划;
e.近期游客动态资料预测资料;
f.现有咐属设施的投资额及收益率。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编写内容
可以分为十一个部分来编写:
1、基本情况 包括地理位置、气候、土壤、交通条件、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林地资源占有单位具体经营实际和现况及安置情况的说明。
2、评估对象与范围 包括评估森林资源的种类、面积、林班等到情况。
3、评估目的 包括评估对象的种类、年限。
4、评估基准日 基准日的选定既以那天的价格为计价时间。
5、评估依据 当前最主要的有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局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以及各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ㄨㄨ省森林资源资产转让条例》等等。
6、评估方法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局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中的方法进行。
7、评估过程 包括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现场评估工作〔时间〕,后期报告工作时间。
8、森林资源清查情况与结果 以调查结果为主,并咐报告于后。
9、评估结果 具体算至价格〔用人民币结算咐表说明〕。
10、评估说明 包括报告的具体说明、时间、咐表的效力等。
11、附件
(1)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2)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3)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4)产权证明复印件;
(5)森林资源产权属图;
(6)森林资源林业基本图。
二00七年五月二十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6 05:43
目录
概述
概念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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