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物灾害
极少数外来或本土的昆虫、病原体、啮齿动物或杂草等林业有害生物直接或间接地危害森林中的木本植物的灾害
森林生物灾害是指极少数外来或本土的昆虫、病原体、啮齿动物或杂草等林业有害生物直接或间接地危害森林中的木本植物,进而损害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结构或功能,带来严重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损失。
森林生物灾害
森林中的微生物、昆虫、鼠类的生存和活动,当其超过一定限度时就给森林带来灾难,使林木死亡,减产,称为森林病虫鼠害,亦称森林生物灾害。
我国森林有害昆虫5020种,病害2918种,鼠类160余种。
危害我国森林的害虫主要有松毛虫,遍布全国,每年松毛虫成灾面积约2000万亩,减少松树生产量200万立方米。松毛虫的发育随温度升高而加快,降水强度增大可起杀虫作用,因此松毛虫灾害随气候的韵律变化而起伏,一般在太阳黑子活动的极大年和极小年附近,常是松毛虫大发生年。解放后1957-1958年、1964-1965年、1973年、1976-1977年、1979-1980年、1987年均是松毛虫灾害严重的时期。其它病虫害情况类似,总趋势上升。在海拔低于400米的地区平均气温等于或高于25℃为常灾区;海拔400-500米气温在10-25℃间变化,为偶灾区;在海拔800米以上,积温最小,是安全区。
除松毛虫外,松林线虫、杨树蛀干害虫、泡桐大袋蛾等也是危害严重的害虫。森林病害中,有杨树烂皮病、松疱锈病、松萎蔫病、枣疯病、落叶病、泡桐丛枝病等,每年因泡桐丛枝病损失2341万元,般平原区比山区发病重。
我国森林鼠害主要发生在东北西部、华北北部、西北等森林生态较差的地区。1990年鼠害发生面积为1200多万亩,损失3亿元。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9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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