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建议书
写作术语
人民检察院建议书是人民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开展“检察建议”活动的一种重要文书。
简称“检察建议书”。产生于八十年代初期。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简明性的特征。适用于经济检察所管辖的案件以及刑事、法纪、监所和控告申诉所管辖的一切案件。目的是防止犯罪或减少犯罪。由三部分组成:1.开头,写出标题、送达单位和建议理由;2.正文,写明与案件有关的预防或减少犯罪的合理建议;3.结尾,提出复函要求,注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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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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