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长龄(1923——1983)字延年,
铜陵县人。历任中国文化学院城区部大众传播学系主任,国民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华民国电影戏剧协会”理事长,网球协会理事长。
梅长龄(1923——1983)字延年,
铜陵县人。1923年7月2日出生于河南安阳。后随父盛荣至北平,入市立第一小学读书。1937年其父在抗战中牺牲后,他转至河北省唐山丰滦中学就读。抗日战争中参加华北忠义报国军。抗战胜利后,参与抗日蒙难同志会筹备工作,并总管其日常事务。1946年考入北平中国大学中文系,后转政经系,其间被派任冀东军事联络组上尉书记。1949年随国民党国防部绥靖总队去台湾,该总队改编为马公要塞司令部后,任政工上尉指导员。1953年3月考入政工干部学校研究班第二期,学成获法学博士。毕业后留校,历任训导员、训导主任、科长。1960年调任军政治部上校科长。1961年调任“国防部”、“中国电影制片厂”副厂长,1965年升任厂长。1972年调任“中央电影公司”总经理。1976年应邀兼任中国文化学院城区部大众传播学系主任。1978年调任“中国电视公司”总经理。1980年9月入“革命实践研究院”研究班第一期受训。1981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此外,还历任“中华民国电影戏剧协会”理事长,网球协会理事长。曾先后组织拍摄完成《壮志凌云》、《故乡劫》、《英烈千秋》等数十部影片,又曾筹建“中国电影文化城”和“圣哲先贤蜡像馆”,对台湾电影事业发展建树颇多。1983年2月22日去世。妻谭佩娟,生一子一女。名入《安徽人物大辞典》、《台湾皖籍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