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简称“梅州市台办”,是梅州市委、市政府主管对台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梅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梅市办[2001]48号),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对外挂梅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牌子(简称市台办),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对台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指导下,贯彻执行中央、省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拟订全市对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台工作。负责对台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对台方针政策宣传和涉台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对台经济工作,做好台资企业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梅台两地文化、经贸、教育、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两岸人员往来、考察、访问、研讨等事务的呈批和组织管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举办涉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处理日常各种涉台事务。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11年6月,国台办批复同意在梅州设立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台函〔2011〕174号);2011年12月,市编委批复(梅市机编〔2011〕155号)同意市台办加挂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办公室牌子,并增加如下职责:拟订海峡两岸客家交流合作规划,处理海峡两岸相关事务,推动海峡两岸客家在经贸、文化、旅游、农业和青年等方面的深度合作。设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一名。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有人秘科和综合科。
人秘科工作职责:
人秘科负责台办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党务、纪检、组织、人事、工资、负责财务、安保、印章、后勤事务等工作;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和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完成办领导交办的任务。
综合科工作职责:
负责对台新闻宣传和涉台知识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梅台两地文、经、教、体、卫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两岸人员往来等事务的呈批和组织管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举办涉台活动;协调做好台创园工作,办理台湾人士换领驾照、子女读书及陆生赴台等相关证明核发等。
相关机构
梅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
广东梅州梅江台湾农民创业园
主要领导
副调研员:李浩
基层信息
中共梅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地址:梅州市梅城江南新中路38号市政府大楼5楼
中共梅江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地址:梅州城区仲元东路51号大院
中共梅县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地址:梅县区区政府大院内人大楼四楼
中共兴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地址: 兴宁市振兴路市委大院
中共五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1号县委大楼3楼
中共大埔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地址: 大埔县城同仁路191号
中共丰顺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地址: 丰顺县新世纪行政中心综合大楼602号
蕉岭县外事侨务和台湾工作局
地址: 蕉岭县蕉城镇石伯公路吴郁青科技馆四楼
中共平远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地址: 平远县大柘镇平城南路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