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乐和
海关第四任总税务司
梅乐和(F.W.Maze,1871~1959),英国人,海关第四任总税务司。总税务司赫德的外甥,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进海关。
简介
在烟台、牛庄海关工作4年后,被调总税务司署6年,亲受赫德的薰陶,光绪二十六年升为副税务司,调离总税务司署,先后在南昌、福州、广州和江门海关工作,光绪三十二年升为税务司,先后担任过腾越、广州、天津、武汉等海关税务司,民国14~18年(1925~1929年),任江海关税务司。
事迹
民国15年,国民革命军发展,梅乐和为稳定员工,命令华员不得卷入带有“政治色彩”的行动,嗣后又不准组织工会,不准干涉海关行政。民国16年3月,上海工人武装起义成功,梅乐和挽请社会名流虞洽卿引见蒋介石总司令,表示愿襄助筹款,发行二·五库券;蒋氏承诺支持海关。4月,先后谒前敌总指挥白崇禧和财政部长宋子文,要求维护海关体制。是年春,政府征收附加税,洋商和领事反对,梅乐和一反总税务司安格联拒绝代征的做法,坚持按章办事。梅乐和博得政府信任,但惹怒了领事,他们欲夺取江海关的管理权。梅乐和游说洋商会,取得洋商的理解,他们认为海关确为国家信用和内外贸易的要害部门,不支持夺权,才作罢。
民国17年,南京政府曾先后任梅乐和为副总税务司,领袖税务司、南方总税务司。迄代总税务司易纨土辞职,才于民国18年就任总税务司,兼管债赔款项的职务。接任后,立即去南京,向中央政府详述维护海关固有制度的重要,同时提出培训华员,以备日后代替洋员管理海关的意见,既得政府的信任,又避免舆论的非难。民国21年,英皇乔治五世念其处理中国海关有功,赐以勋爵。民国26年,抗日战争开始,梅乐和告诫各地税务司要有应变能力,除涉及主权外,要避免发生不幸事件。各关请示如遇日本军方提出强制性要求,怎样处理时梅乐和批复:没有必要引起摩擦;对日方要挟时,则以国际条约与之周旋;对华员开展护关运动,密令趁机遣散半数税警。民国30年,太平洋战争发生,梅乐和被日方拘禁。民国32年获释后去重庆,复任总税务司,同年5月退休回英。1959年逝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4 21:24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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