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梁颂恒和游蕙祯在宣誓就任香港立法会议员时展示“港独”标语,并擅改誓词内容。两人的恶行引起众怒,被裁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但两人曾一次性支取立法会议员的薪金共计186万港元。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明确了依法宣誓的具体含义和不依法宣誓的法律后果以及监誓人的权力和责任等,根据人大释法梁颂恒、游蕙祯是拒绝及忽略宣誓。
2016年11月15日下午3时半,
香港高等法院就特区政府
行政长官及
律政司提请的“青年新政”候任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宣誓无效、取消议员资格司法复核案作出裁决:取消梁颂恒、游蕙祯议员资格。
2017年1月16日,梁颂恒表示,结果属预期之内,表示决定会直接上诉至
终审法院;也会适应新的法律观点及上诉理据,申请把一名英国御用大律师,以及香港资深大律师
李志喜,加入他们的法律团队。
2020年5月5日,梁颂恒及游蕙祯被法官裁定败诉,须向行管会支付逾186万港元薪资及支付相关讼费,即每人各付93万港元,须支付行管会的相关诉讼费用。6月30日,梁颂恒担任发言人的“港独”组织“
香港民族阵线”在社交平台宣布,即日起遣散包括发言人在内所有香港地区成员。
2016年11月1日,
人民日报:香港两名当选议员梁颂恒、
游蕙祯就职宣誓时公然宣扬“港独”和夹带侮辱国家、民族言辞一事,严重伤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人的感情,激起了社会公愤。
梁颂恒、游蕙祯作为中国籍的当选议员在宣誓时公然挑战基本法及做出有辱国家形象的行为,完全违背了宪法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同时也违反了香港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居民应当承担的遵守基本法的义务。(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
2016年11月2日,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腾讯创办人马化腾及创维创办人黄宏生等近100人,在《
星岛日报》头版刊登联署广告,指梁、游两人“侮辱中国人民,严重伤害全体中华民族感情”,广告要求两人“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并要求依法撤销两人的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