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Priscilla LEUNG Mei-fun),女,1961年生于中国香港,籍贯广东
肇庆,香港执业大律师,1987年毕业于
香港中文大学,后赴中国人民大学相继攻读法律硕士和博士学位。
2003年支持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之后亦曾经在不同的场合重提23条立法及极保守的普选方案,认为在23条未立法之前,行政长官选举需要有高门槛,阻止“不爱国”人士参选,因此她亦有“香港护法”之称号。
2007年首次参选区议会选举,于
九龙城区黄埔东选区,以1726对1242票击败原任8年的民主党中常委
陈家伟,成为区议员。其后,她又高调参与香港葛福临布道大会的工作。于2008年,梁美芬联同十多名区议员及各界专业人士成立了西九新动力。
2008年春季,梁美芬曾高调关注旺角街市鼠患问题,成功登上报章头条新闻,因而被部份人冠以“鼠王芬”的称号。梁美芬参加2008年立法会选举,一直向外界坚称自己为独立、不群不党的专业人士。在一次
九龙西直选论坛上被泛民候选人揭发她获工联会支持及发出会长推荐信推荐会员投票给梁美芬令部份候选人不满,事后工联会会长郑耀棠称并不知情。
最后她以19,914票(9.64%)成功争取一个议席,为全港地区直选中得票数最少的当选者,仅较该区另一候选人公民党毛孟静多出2675票。梁美芬首次参选便胜出,间接因素是
社民连在选举时与同属泛民主派的公民党内讧,当时梁美芬和毛孟静也在
九龙西争最后一席出线,原本毛孟静
看高一线,但泛民主派的社民连主席
黄毓民在选举过程中不断狙击公民党及毛孟静,抢走部分选票而令
毛孟静落败,导致获
亲建制派的工联会支持的梁美芬乘虚而入,反胜毛孟静2675票。进入立法会后,梁美芬加入由
泛联盟改组而成的
专业会议。
第五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