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卫生局是
桃江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卫生工作的职能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医政股、预防保健股、计划财务股、红十字会办公室、法制与监督股等7个职能股室,机关干职工26人。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3个,其中县直
医疗卫生单位7个,中心卫生院6个、乡镇卫生院10个。年接待门诊病人80.7万人次,住院病人5.9万多人次。系统干职工3468人(其中在职2715人),其中卫技人员2456人。有执业医师758名,助理执业医师508名,每千人口医师(士)1.47人。护师(士)665人,每千人口护师(士)0.77人。在职人员高级职称109人、中级职称597人、初级职称1599人,无职称人员173人。全系统医疗业务用房7.6万平方米,病床1282张。
公开承诺
卫生事业是民生事业,健康所系,生命所托,卫生部门责任重大。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促进桃江卫生事业的又快又好发展,特作如下承诺:
一、不断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完成7个乡镇卫生院、50个村卫生室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完善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住院病人平均补偿率40%以上,开展门诊统筹,优化监管流程,保障基金安全。
三、切实加强公共卫生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加强艾滋病、结核病、
甲型H1N1流感防控,认真落实农村妇女在县、乡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四、突出抓好系统行风建设。严格把好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准入关,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不断规范卫生执法和医疗服务行为,努力做到为老百姓提供快捷、及时、有效、价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行业社会形象。
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医德医风建设为突破口,突出
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的管理与监督,始终把廉政教育贯穿到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带头加强党性修养,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以上承诺,真诚希望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市县制定的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对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监督实施国家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
2、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卫生资源的配置;制定
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和督促实施。
3、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搞好工作规划的实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国家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5、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规划、管理;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实施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负责医疗技术鉴定工作。
6、制定全县医学科研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医学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全县医学教育规划并督查落实。
7、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和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质量管理。
8、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9、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努力实施中医药现代化。
10、制定并实施重大疫病的防治规划,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与蔓延。
11、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的医疗抢救和疫情扑灭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蔓延;负责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保卫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