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西壮族自治州为旧区划名,位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是经政务院1952年12月9日批准,正式设立相当于行政公署级的桂西壮族自治区,成为广西省以下最高民族区域自治建制,1957年12月20日撤销。
广西省于1952当年10月19日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区筹备工作委员会。 并经政务院批准,设立桂西壮族自治区,为广西省以下最高民族区域自治建制。自治区人民政府于次日宣告成立。治南宁。划辖百色、宜山、柳州、宾阳、崇左等5个专区及其34个县或县级自治区。
1953年4月23日, 桂西壮族自治区合并宾阳、崇左等两个专区,改置邕宁专区。同时撤销柳州专区,并将宜山专区的都安县改由桂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同年,桂西壮族自治区又撤销邕宁专区,直辖其所属的邕宁、宾阳、横县、武鸣、上林、马山、崇左、隆安、龙津、大新、镇都、扶绥、大新、上思、宁明等15个县。
1955年7月12日,桂西壮族自治区增置并直辖凭祥镇(县级)。同年9月18日,桂西壮族自治区百色专区所属的隆林各族联合自治区、宜山专区所属的三江侗族自治区、大苗山苗族自治区分别更名为自治县。同月21日,桂西壮族自治区撤销都安县,设立都安瑶族自治县。同时,设立巴马瑶族自治县,属宜山专区管辖。
1956年3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桂西壮族自治区更名为桂西壮族自治州。同时,将其所属的百色、宜山两个专区分别改为百色、宜山等两地区,并设立地区工作委员会。同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凭祥镇改设为凭样市。
1957年3月27日, 桂西壮族自治州直辖的镇都县更名为天等县。至此,桂西壮族自治州直辖邕宁、宾阳、横县、武鸣、上林、马山、崇左、隆安、龙津、大新、天等、扶绥、上思、宁明等14个县,管辖百色地区及其田林、凌乐、百色、睦边、靖西、德保、田阳、田东、平果、凤山、东兰、隆林、巴马等13个县,宜山地区及其天峨、南丹、河池、环江、罗城、宜山、忻城、来宾、石龙、柳江、柳城、融安、大苗山、三江等14个县。同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66次全体会议批准,撤销桂西壮族自治州,其直辖县市由新置的邕宁专区管辖,百色、宜山两地区亦分别改为专区,属县依旧。